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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司法考试门槛有望降至大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1:4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杨华云)继将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放宽到大专学历之后,中国有望在以上地区将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也放宽到大专学历。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法官法实施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出的“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短缺”的问题,最高法报告表示,最高法、最高检按照法律规定,已下发有关通知,规定在部分地区将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放宽到大专。同时,最高法、最高检还在继续与司法部协商,将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也相应放宽为大专。 报告还指出,最高法已起草《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办法》,明确了法官的任职条件、遴选程序等。报告透露,该《办法》拟作为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配套规定,商请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发布实施。另据报道,《法官遴选办法》规定,各级法院法官出现缺额,可以从本院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任,或者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擢拔,也可以面向社会上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公开招选。 对于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减少诉讼费的问题,报告提出,此次改革所减少的诉讼收费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为了避免对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产生大的冲击,最高法正申请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法院因诉讼收费标准降低造成的困难给予专项补助。 报告称,法院债务阻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公正形象,进而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最高法建议把偿还法院“两庭”建设债务列入部门预算,分年度妥善解决或纳入政府清欠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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