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后回赠鲍鱼不算受贿 珠实原老总一审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6: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原董事长周孟尝,因在其主管的建设项目中,收受承建人贿赂款人民币11.7万元、美金1万元,于日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另有人民币2.7万元、港币5000元的受贿指控,因“无具体请托事项”、“收钱后回赠鲍鱼燕窝”等缘由,法院没有认定为“受贿”。珠实已有四人因受贿获刑。

  温泉项目牵出腐败案

  今年63岁的周孟尝祖籍湖南,2000年起任珠实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直到2005年2月退休。2005年12月中旬,周孟尝被广州市纪委“双规”,2006年1月1日他主动前往检察院自首,4月29日取保候审。据了解,周被“双规”的原因是离任时,广州市审计局曾对其进行的专项离任审计,更重要的原因则缘自珠实集团投资的海南三亚南田温泉度假区工程。

  南田温泉度假区是总投资5.2亿元的五星级度假区,但首期项目开业后,其后续工程陷于停滞,珠实集团已无资金投入。2005年2月周卸任,眼看工程款兑现无望,部分建筑商遂举报周曾受贿。

  打麻将送钱无请托不算贿赂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至2005年案发为止,周孟尝先后收受五人分多次贿送的款项,曾长期效力于珠实集团的邓剑华也在周孟尝的行贿者名单之中。邓剑华曾分6次送出7.5万元给周孟尝。

  对于这7.5万元,周孟尝有其说法,他表示其中有3万元是自己代表公司去印尼、日本考察时邓剑华给自己的“出国补助”,而且“别人都有”。至于邓剑华给的其他款项,周孟尝则解释为“我没有别的嗜好,就是喜欢打点小麻将,这是他主动给我打麻将的钱”,并且“手气不好又输了回去”。另外,周孟尝的中学同学前来三亚旅游时,邓剑华掏出1万元供周“待客”。

  法院查明,其中1万元是邓直接交给周的同学用于购买土特产,周孟尝并未从中受益。此外,邓在棋牌室分两次以个人名义送给周6000元,因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周也未为邓牟取利益,因此,上述款项认定为受贿性质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其余指控则均以受贿定性。

  卸任后收的钱不算贿款

  法院另查明,海南某建筑公司托中间人黄某借周孟尝儿子出国的名义送上1万美元后,如愿承揽到三亚(南田)温泉度假区首期区内主干道路、员工宿舍工程;广州某公司总经理周某因承建了珠江温泉度假区土建工程,于2003年春节前,在一个送给周孟尝的拜年水果篮中塞进了5万元现金。此外,周孟尝还收受了某园林建筑商许某的7000元贿款,为其承包广州新体育馆的绿化工程提供帮助。

  至于检方另指控周还收过许某给的5000元港币,由于次日周以回礼的方式送给许某鲍鱼和燕窝,故法院不认定为受贿。

  另有下属韩某送出的1.1万元,法院也没有定性为“贿款”,其中6000元因韩、周二人所述请托事由不同,认定受贿的证据不足。另外5000元送出时周已卸任,也就无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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