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热电两名负责人敛财600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1: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日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殿蓬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案犯原物资供应部部长陈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00余万元赃款被全部追缴或退还。

  上任一年就狂贪

  2000年1月10日,46岁的李殿蓬被任命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年3月31日起主持公司工作,10月8日,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上任伊始,李殿蓬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大肆敛财。2000年,在与北京某公司就承揽黄岛集中供热项目国内采购保温管业务的谈判过程中,他与公司总工程师王某一次性收取了高达61万元的贿赂,相当于采购货物总值5%的回扣进了两人的腰包。

  此后,他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多家公司提供谋取供货资格、承揽工程、及时结算款项等方面的帮助,收受巨额贿赂。至2004年7月调离该公司,李殿蓬共计收受贿赂款197万余元。

  

虚开发票中饱私囊

  2001年6月才被公司录用为城镇合同制职工的陈伟,在被提拔重用后,随着权力的不断加大,其贪心相比李殿蓬有过之无不及。2002年4月,担任后勤供应部部门助理期间,他分管公司煤炭和大宗物品的采购业务,深得李殿蓬的欢心。2003年5月,李殿蓬让陈伟从供煤单位虚开发票冲出4万元现金。陈伟很快就通过一家供煤商虚开煤炭发票并报销套出现金。同月,李殿蓬又两次指使陈伟虚开购货发票,90余万元的保温管和100余万元的3800吨煤炭被虚购入账报销,所获200余万元被二人瓜分。后为应付

审计,李殿蓬、陈伟将部分赃款退还。

  令李殿蓬想不到的是,陈伟虚开的煤炭发票总额高达上万吨,陈伟揣进口袋近260万元。

  审计查处两蛀虫

  2005年5月,迫于审计压力,陈伟向公司承认了侵吞公司煤炭款的部分事实,李殿蓬的犯罪事实也随之暴露。同年6月,黄岛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这起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人先后赴北京、蒙阴等地,搜集固定了大量的人证、书证、物证,并通过司法会计,对涉案单位的账目详细核查,最终使这起案件顺利侦破。检察机关还查实了李殿蓬伙同他人私分热电工贸公司资金96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李殿蓬共分得40万元用于购买个人住房。

  (陈勇 王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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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截至4月25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62人,按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6%,其中大要案1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3.3%。共立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0件138人,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20件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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