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偷税300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19:20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4月27日电(记者 王勉 杜健)广西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不列、少列收入和多计成本、费用的手段偷税共计3008万元。广西国家税务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这一涉税违法案件。

  2005年7月,柳州市国税局协同公安局对中外合资(港资)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巨额偷税嫌疑,并于同年9月正式立案检查。经查实,2004年,这家公司通过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和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方式,取得销售收入1.33亿元,通过填开收据收取的预收款取得预售收入1257万元,两项收入均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另外,该公司还多计成本费用5535万元。

  广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家公司通过不列、少列收入和多计成本、费用的手段偷税共计3008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对该企业作出追缴企业所得税3008万元,罚款2963万元,加收滞纳金577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依法将这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将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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