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6家文物单位在国内首度拥有行政执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12: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原建军)自昨天开始,省文物局委托秦始皇陵文物管理所、乾陵博物馆等6家直属文物管理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这些单位将以省文物局名义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此举在全国文物系统尚属首次。

  列入首批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是秦始皇陵文物管理所、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汉阳陵考古陈列馆、乾陵博物馆、西岳庙文物管理处。这些单位都是省文物局直属的文物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均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核心部位。这些区域容易产生执法职责不明、执法界限和范围不清、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等问题。省文物局依据新修订的《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五条“省、设区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直属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规定,委托上述6家文物管理机构对文物保护范围的违法行为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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