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涉案20亿元最大传销案两头目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8:1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崔新代 陈立培 日前,轰动全国的山东传销大案两头目李正臣、李友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及有期徒刑两年。

  2006年3月1日,东昌府警方摧毁一特大传销窝点,并从现场查获两个“小财神”闪盘。经破解密码发现,这是一个涉及100名传销A级头目、50万传销人员、涉案金额达20亿元人民币的传销大案。随后,东昌府公安分局迅即成立专案指挥部,选调精兵强将开展侦查工作。历时半年,成功将这一轰动全国的传销大案破获。目前已抓获传销头目300名,其中A级头目67名、B级头目86名、C级头目51名、D级头目92名。

  该案A级头目李正臣,男,35岁,黑龙江省海林市人。2002年,他伙同A级总头目张某,打着传销“蝶贝蕾”

化妆品的幌子,诱骗亲朋好友加入传销组织,先后在山东、沈阳等地发展下线1154人,非法经营额达350万元。另一案犯李友,男,39岁,吉林省桦甸市人。2003年6月,他加入“贝莎”化妆品非法传销组织,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致使千余人受骗上当,非法经营额达2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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