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审首宗强迫乞讨案 被告涉嫌租买被拐儿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4:40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包力于瀛通讯员谢婷周王君娅)一对夫妻租借一伤残男孩在深行乞,一年有1万多元收入。见有利可图,俩人又从老家买来一伤残女孩来深乞讨。

  昨天,宫继兰、王清臣、宫春备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强迫乞讨罪,王华林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在福田区法院受审。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以强迫乞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租借购买残疾儿童乞讨

  宫继兰、王清臣、宫春备、王华林都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某村村民,王清臣与宫继兰为夫妻,王华林是他们的儿子。除王华林是初中文化外,另外3名被告都是文盲。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2年5月起,宫继兰、王清臣以每年付“租金”的方式从“迎风”(具体情况不详,在逃)处将一名叫王宁的男孩(经鉴定骨龄13.1岁,伤残程度四级)带至深圳,以打骂、不给饭吃等方法强迫王宁乞讨。宫继兰、王清臣通常在每天17时许,将王宁带至福田区水围、沙嘴、新洲村等地乞讨,他们在附近看守,次日凌晨4时许才将王宁带回租住地,并占有乞讨所得。

  2005年6月,宫继兰、王华林在宫春备的介绍下,以2000元从太和县人宫纪田(在逃)、孟翠兰(在逃)夫妻处,收买一女孩王梅(经鉴定骨龄12.7岁,伤残程度六级),随后,宫继兰将王梅带至深圳,与王清臣一起强迫王梅与王宁乞讨,并占有乞讨所得。

  2006年6月,宫春备将一名叫宫凤的女孩(经鉴定骨龄12.0岁,伤残程度七级)带到深圳,与宫继兰、王清臣住在一处,强迫宫凤乞讨,并占有乞讨所得。

  2006年8月10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宫继兰、王清臣、宫春备抓获;同年8月27日,王华林被抓获归案。

  逼迫亲生女儿乞讨

  王清臣表示认罪,一再辩白他没有殴打小孩,并称他没见过宫春备殴打小孩。但王宁、王梅证词中称,他们如果讨的钱少,往往会被打,王清臣和宫继兰甚至用木棍打他们的腰。

  宫春备不承认自己犯罪。他说:“我没有打过宫凤。宫凤是我的亲生女儿,在老家时,为能从民政部门获救济,我做过

亲子鉴定。”

  王华林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在深圳当保安,后来辞职回家。检察机关指控他和母亲买王梅时,他帮母亲砍价,从2500元砍到2000元。王华林说他没有参与此事。对父母是否带残疾儿童乞讨和在深圳靠什么谋生,王华林一概称“不知道”。

  多个焦点引发激烈庭辩

  检察机关认为,对宫继兰、王清臣,应以强迫乞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宫春备,应以强迫乞讨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王华林,应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为被告人辩护时,宫继兰、王清臣的辩护人提出,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施行后,强迫乞讨才成为罪名,而宫继兰、王清臣指使小孩乞讨的行为主要发生在此之前,这之后的强迫乞讨行为仅持续了一两个月,情节较轻微;如果按4年时间的强迫乞讨来量刑,显然不公平。

  在对宫春备的辩论中,之前深圳警方的DNA鉴定认定宫春备和宫凤之间没有亲子关系,但辩护人提出要重新鉴定。辩护人提出,即使不是亲生,宫春备之前一直抚养宫凤,去年才带她出来乞讨,因此不应视为强迫乞讨。

  王华林昨天一直不认罪,其辩护人认为认定其有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休庭时,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对话

  "我收养他们完全出于善心"

  记者:你觉得你有罪吗?

  宫继兰:我带小孩要钱,是有罪。

  记者:在深圳你们以什么为生?

  宫继兰:我和丈夫王清臣、儿子王华林都住在安徽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某村,没有职业,以种地为生。因为女儿得了精神病,给女儿治病花了不少钱,家里欠了不少外债。听说深圳这地方钱好赚,2002年上半年,我们夫妻来到深圳。因没有文化,也没什么手艺,加上年纪又大,打工不可能,只好以捡破烂为生。

  记者:王宁怎么来你们家的?

  宫继兰:刚来深圳时,我们住在皇岗食街。一天,我侄子带两个小孩来深圳乞讨,其中一个就是王宁。王宁脑子笨,每天要的钱比另一个男孩少,就经常挨打。我侄子不想要王宁了,我就收留了王宁。我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当时王宁又瘦又小,心里不忍啊。王宁来深圳4年,在我这里就待了3年。

  记者:你们每天怎么安排时间?

  宫继兰:白天我们捡破烂,两个孩子在家睡觉。每天下午四五点钟,我和老公用单车带王宁和王梅到人多的地方乞讨,早的时候晚上12点接回,晚的时候凌晨3点左右接回。回家后给孩子洗个澡,吃完夜宵睡觉。

  记者:每天能乞讨多少钱?

  宫继兰:两个孩子每天能要来四五十块钱,扣除房租和饭钱,每月能剩三四百元。攒的钱都还债了。

  记者:孩子乞讨能帮你们减轻负担吗?

  宫继兰:我们每天收废品也能赚三五十元,有时一天能赚100多元。所以,孩子讨来的钱不能帮我们减轻家庭负担。

  记者:能说说买王梅的情况吗?

  宫继兰:2005年,我回老家买小孩,宫春备是中间人。我和宫纪田夫妻见面后谈好买王梅的价格,但身上只有1500元,还差500元,就向宫春备借了500元。

  记者:你打骂过两个孩子没有?宫继兰:我从来没断过他们的吃喝,也没打骂过他们。我还问过王宁家在哪里,如果他愿意,我可以把他送回去。可王宁愿意跟我在一起,不愿意回家。

  记者:你自己有孩子,为什么还要收养别的孩子?

  宫继兰:我有个女儿,今年21岁,长得很漂亮,但有精神病,所以想收养个小孩。

  记者:为什么不收养健康的孩子?宫继兰:健康的孩子谁给你啊?

  记者:你让两个残疾孩子乞讨,良心不受谴责吗?

  宫继兰:我收养他们完全是出于善心。

    记者:你怎么付王宁的租金?

  宫继兰:每年我回老家一次。一到家,“迎风”就会来找我要钱。

  记者:王宁一年的租金是多少?

  宫继兰:一个孩子一年能讨一万多元,我每年付4000元给“迎风”。我如果说假话,天打雷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0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