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人起诉济南公交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1:2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5月16日讯 今天,88岁的济南市民李培林将济南公交总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他认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60岁以上算老年人,可济南公交总公司却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乘车半价,70岁以上才免费,侵害了老年人的权益。16日,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6日上午,记者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见到了李培林。提到打官司,他说,此举完全是为了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李培林介绍说,目前济南市规定,65岁以上老人乘车半价,70岁以上老人乘车免费,而且还不包括K系列豪华车。按照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此外,李培林还指出,建设部等六部委2005年出台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免费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济南市缩小了老年人优惠乘车的范围,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李培林认为,现在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允许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地铁,我省经济发展迅速,济南市作为省会城市,应率先做出改进。

  在李培林的起诉状中,他要求济南公交总公司允许济南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济南市六区以内公交公司所有线路、所有型号的汽(电)车。同时,要求济南公交总公司向其支付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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