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对受贿600余万事实供认不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3:01 山东新闻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赵何娟

  “他很冷静,基本都认(罪)了。”昨日,一位旁听了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一审的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从早上9点开庭,直到晚上8点30分左右才结束。据称,法庭上的郑筱萸看起来非常疲惫,眼睛红肿,佝偻着背,走路也没有了原来的朝气。

  权威人士透露,此次一审开庭以法庭调查为主,围绕受贿和严重渎职两项罪名,“不会立马作出判决。”

  媒体被拒

  今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报,对郑筱萸作出了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宣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历时近2个月的补充侦查后,4月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和最高法专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决定于本月中旬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虽然此次庭审是公开审理,但是对“公开对象”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一大早出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十多家媒体,包括中央媒体等都被挡在了门外,“很抱歉,我们的旁听证发完了。”法院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据知情人士透露,即使是案犯的亲属,也只给了两个直系亲属的旁听名额,其中一个是郑筱萸的妹妹。对国家药监局旁听人员的资格,法院也作了严格要求。该人士说,其实庭审的旁听席并没有坐满。

  对于旁听证的严格控制,或许显示出有关方面对此案的高度重视。该案被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称为“全国商业贿赂第一案”。

  此前,权威人士透露,由于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案与郑筱萸案有诸多关联,郑筱萸的多起企业行贿案都有曹文庄做“中间人”,曹文庄案同样“数目不小”,因此,有关部门已经将郑筱萸、曹文庄案并案处理。

  但此次,郑筱萸作为“药监大案”的头号主犯,检察院首先对其单独提起了公诉。

  由于案件重大,控辩双方昨天都“派出”了强大的团队。控方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周晓燕亲自带队,公诉方共四人。辩方则有两位律师,其中一位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原会长、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庆,他曾为电力工业部前副部长查克明受贿案提供过刑事辩护。

  是否渎职

  知情人士透露,在郑筱萸被控受贿和严重渎职两项罪名中,最难认定的是严重渎职罪。

  中央纪委曾发出通报称,食品药品监管是事关亿万 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郑筱萸作为国家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已经严重失职、渎职。

  该人士称,由于渎职罪细分多种,对郑筱萸曾非常仔细地考量,比如是构成滥用职权还是玩忽职守,最后公诉方认定为玩忽职守。

  昨天的庭审时间非常长,据旁听人员介绍,主要的几项重要程序都进行了很长时间,特别是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证环节,“分别询问的每一个具体问题都问得很细。”

  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对每一项罪名的起诉书宣读都用了很长的时间。之后,郑筱萸对起诉书的指控表明了态度。“他基本上认可了这两项罪名,但是在公诉方的具体举证上,存在一些分歧。”上述旁听人员说。

  关于“渎职”的认定,公诉方认为,郑筱萸强制推行的GMP认证制度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强制推行,给国家和百姓利益造成了伤害。但是此观点遭到了郑筱萸辩方的反对。辩方认为,推行GMP认证制度是集体决定行为,并且经过了很长时间的酝酿和考证。辩方并提出了若干证据。

  公诉方同时认为,郑筱萸擅自批准启用全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并在此后的药品注册方面,将审批权下放给曹文庄,导致其本人完全放弃监管职责。对此,一位旁听人员说,郑筱萸辩方也未完全认同,在举证中,辩方提出了郑筱萸在任期间所作的几项监管措施。

  受贿600余万

  郑筱萸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受贿,他对所诉受贿事实基本供认不讳。

  权威人士透露,在检察院已经认定所收受的财物中,包括房产、企业干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行贿对象以企业为主,企业干股和礼金多是通过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和儿子郑海榕接收。

  在行贿的财物中,最小一笔为2万元,最大一笔是100万元。而这100万元,正是浙江一家上市药企赠与郑筱萸妻子所得。郑筱萸虽然自称并未鼓励或者干预企业对其妻、儿的赠送行为,但仍然认可了其妻、儿收受的财物也是其受贿的“财产”。

  除了企业行贿外,也有部分礼金来自药监系统内部。

  知情人士透露,昨日是对郑筱萸的单独公诉,由于其妻、儿与他的犯案性质不同,还将另案处理,昨日两人也未在法庭上被提审。

  而与郑筱萸紧密相关的曹文庄案,目前仍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将于本月内开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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