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审判决4起贩枪大案 31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16:43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5月17日电(杨金志、郑妍)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7日对4起涉枪大案作出一审判决,俄木扎西、邵征南等31名被告人跨越多省区贩运29支手枪和187发子弹,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四川黑水农民俄木扎西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他受曲六基(另案处理)指使,伙同白马扎西(另案处理),携带2支仿六四式手枪和10发子弹,于2006年9月18日从铁路成都站乘旅客列车前往安徽阜阳。抵达阜阳后,俄木扎西将所携带的枪、弹非法出售给从安徽淮南赶来的被告人邵征南,邵则将1.3万元交付给俄木扎西。

  同年11月5日,俄木扎西和被告人阿何、银珠他、杨铁共同出资1.6万元,经被告人王成里联系,在四川某县一枪贩处购得手枪、子弹若干后赶往成都。次日,俄木扎西、王成里、银珠他、阿何携带枪、弹从铁路成都站乘旅客列车,于当月8日抵达安徽淮南。之后,俄木扎西分别经被告人田士强、唐徽、胡德奎等人介绍,先后将部分枪支和子弹出售给被告人张如意、王伟等人,获利3万余元。

  被告人邵征南是安徽蒙城农民,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在2006年3月至11月间,他先后从曲六基、俄木扎西、白马扎西等人处,购得仿六四式手枪10余支、仿五四式手枪2支和子弹若干,尔后在安徽淮南、浙江宁波等地出售给被告人吴庆徐、陈多银、蔡旺、孙业文、史勇等人,获赃款近7万元,以及

尼桑蓝鸟轿车1部和英纳格手表1块。蔡旺等人又将所购枪、弹转售给被告人杨涛等人。

  四川黑水农民夏茸、边木西为获好处费,在四川某县分别接受曲六基、白马扎西等人的指使,为其运送手枪、子弹到安徽淮南。2006年11月7日21时50分许,夏茸、边木西携带手枪和子弹,从铁路成都站乘上开往合肥的旅客列车。次日18时许,列车从华山站开出后,已对2名被告人产生怀疑的乘警到12号车厢对边木西进行检查,当场从其携带的编织袋内查获藏匿其中的2支仿六四式手枪。夏茸见状后,即起身逃离该车厢,被乘警在14、15号车厢连接处抓获,并被带至原车厢。乘警当场从夏茸放置于座位下的1只提包内,查获2支仿五四式手枪和数十发六四式手枪子弹。

  法庭审理显示,4起涉枪系列案件共贩卖、运输仿制式手枪29支,子弹187发。

  上铁中院经审理认为,俄木扎西、邵征南等31名被告人,明知是国家严格管制的枪支、弹药,仍分别非法买卖、运输或持有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俄木扎西、邵征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王成里、银珠他等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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