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名誉事件引发网络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2:16 中国青年报

  打官司是为了用法律手段来确认历史事实

  吕小山说,应该承认,戏剧、文学、电影等为了艺术效果可以有虚构的成分,比如,董存瑞举起炸药包时喊了什么。但是不能对中心事实进行否定,这是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的核心事实,否定就等于损害了英雄的名誉。

  “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确认历史,还原事实,假如5年、10年后董存瑞的近亲属、见证人都陆续不在世了,就更无法为英雄正名了。”刘国斌说。

  董存梅也表示:“法律是公正的,我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我们手中有充足的证据,包括书面材料、录音录影,我们还有五六位见证人在,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对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董存梅解释:“要不要赔偿我们这些人商量了很久,最后才决定要,我们必须要让侵权人受到惩罚,不能轻轻松松了事。其中两万元作为律师费;3万元作为由于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好多证人家都不在北京,来来回回跑要花不少钱的;5万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能胜诉得到精神损害赔偿金,我会把钱捐给董存瑞烈士陵园,让他们能维护好我哥哥的墓地,也能让他们更好地开展英雄教育。”

  据悉,曾经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的战斗英雄郅顺义(已故)的儿子郅海川也要起诉中央电视台及郭维,因为他认为电视专题片《电影传奇——董存瑞》也损害了其父亲的名誉,该片中当画面再次出现郅顺义老英雄讲述董存瑞“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开导火索”的英雄壮举时,镜头被掐断,画外音说:“不不不,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无数次从爆炸中惊醒,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无数次回到那一刻,这一切混在一起,已经使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

  英雄名誉事件引发网络纷争

  董存梅替哥哥名誉讨说法的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2006年9月26日,一名叫“文存”的网友在铁血网发表了名为《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的文章,这篇文章使网友“文存”及北京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致了中国电影家协会的起诉。

  中国电影家协会在起诉书中称,该文恶意捏造了原告公开诋毁董存瑞烈士的事实,并含有“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和带来恶劣影响”、“《大众电影》不得人心,导演郭维卑鄙”、“其手段和目的都十分卑劣,是典型的流氓文化在文化界的一种反映”、“他们亦是嗡嗡苍蝇不自量的最后挣扎,身败名裂的报应也将为期很近”等恶意攻击的言论,导致中影协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要求铁血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董存梅和哥哥生前的战友都表示,打官司只是为了一声道歉,并不希望激化矛盾。董存梅说,她本人很敬重郭维,也感谢他拍出好电影让董存瑞的形象深入人心,但在质疑英雄事迹这件事上,郭维必须道歉。

  董存梅的代理律师王凤鸣也提醒说,希望网友们能够把握好尺度,在合法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接受采访时,原告方有多位人士透露,曾有被告接触过他们,希望他们撤诉,能够私下解决这件事情,但原告方商量后回绝了对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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