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渎职案平均损失接近贪污案17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4:39 新华网
最高检:渎职案平均损失接近贪污案17倍
  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就渎职侵权的表现、危害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反渎职侵权等问题进行在线交流。(中国平安网 姚勇摄)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消息 5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就新形势下如何反渎职侵权进行在线交流。

  渎职侵权犯罪平均个案损失接近贪污犯罪的17倍

  [主持人] 很多人认为,既然渎职侵权没有私吞,危害就不大了。您认为这种观点对吗?

  [宋寒松] 作为国家机关的职务犯罪来讲有两类,一类就是侵吞和贪污贿赂犯罪,另外一类就是渎职侵权犯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揣腰包”的腐败。

  比如说有一些是为了一己之私,使国家受到了损害:某些人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不该审批的他审批了,他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就上千万。当然渎职侵权犯罪也有一点腰包都没有落的,所谓的因公做了坏事等等,但是他造成的后果是相当的严重的。

  我们把贪污贿赂的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做了一个比较,把所有的办案涉及金额除以案件数量,把每个案件造成的损失都统计了出来,得出了一个结论:贪污犯罪个案平均是15万元,渎职侵权犯罪的平均个案损失是258万元。所以渎职侵权犯罪案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很严重的。

  而且渎职侵权犯罪扰乱了国家的正常工作的秩序,也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人民的工作生活秩序,更为严重的是侵犯了法律尊严。

  责任事故高发最大原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

  [网友]据媒体报道,一些重大

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渎职侵权”有一定关系,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在一些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有关部门又是怎样处理渎职侵权犯罪的? 

  [宋寒松]责任事故高发的最大原因和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渎职失职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负责任,不去认真的履行他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他们没有认真、严格的去审批。由于他们的渎职和失职造成了一些非法开采比较严重,这些黑矿主和黑煤窑有很多就无视人的生命安全,一味追求暴利,这样就造成了一些事故的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了重大的损失。

  这几年有很多死亡事故也比较多,去年和今年死亡达30人的案件已经有很多件了。

  前不久国务院专门颁布了一项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只要一发生事故政府部门和政府的职能部门就会组成调查组,要求检察机关参与进行,主要是提供一些法律服务,另外就是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从2006年至今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是比较多,一共有600多件,去年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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