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报检察官醉酒驾公务车撞死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20: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5月23日电(王辛莉 王晓东)海口市有关部门今天下午在此间向新闻媒体通报一起检察官深夜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案。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陈鲁南介绍,今天凌晨一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副科长乔建军醉酒驾公务用车“琼AD五五二八”,在海口世纪大桥从北往南行驶中,撞上一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司机周某摔落十六米高的桥底死亡。随后乔建军开车离开现场。

  根据目击者举报车牌号,经检察院配合,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于今天凌晨四点多找到肇事人车。陈鲁南表示,一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八十毫克即被认定醉酒,而离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检测到乔建军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一百二十六毫克,显示乔当时醉酒严重。

  陈鲁南称,目前,交警部门尚未认定乔建军开车离开现场是否属于“逃逸”性质,警方正在对目击者、桥梁管理人员等进行笔录调查。他说,“逃逸”是指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而据乔建军交代,事故发生后,他曾下车察看,没有发现司机,“以为”车上没人,并叫目击者报案。

  通气会上,一位曾到事故现场调查的媒体人士表示,在现场有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目击者曾告知乔建军

摩托车司机被撞飞桥下。而乔所驾小车一侧保险杠被撞歪。现场有车辆相撞时留下的明显滑痕。

  海口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润合表示,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及相关法律,严格追究乔建军的责任。

  据悉,死者周某今年才二十四岁,湖南道县人,警方称,其身份是民工还是摩的司机,尚不能确定。警方已通知死者家属来琼处理善后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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