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7天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8: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可然)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前可能要15天才能完成,今后7日内就将办毕。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召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在昨日的电视电话会上,全省公证行业向社会作出以下惠民承诺: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办理涉及农民工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公证事项,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办理库区移民安置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事项,予以减收服务费。

  据介绍,为提高

司法鉴定工作效率,一些简易案件将进入快速鉴定通道。对于工伤伤残、道路
交通事故
伤残、民事自诉案件中伤残等级及伤害程度等级评定的简易案件,各司法鉴定机构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规定15日内出鉴定书的,提前在7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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