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刑警涉嫌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07:4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警大队九中队原副队长李巍在查办一起诈骗案时,涉嫌对嫌疑人采取“捆、绑、吊、打”等方法逼取口供,致使嫌疑人严重受伤且被错误羁押757天。李还不顾局内作出的释放决定,非法羁押另一嫌疑人99天。5月21日,该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侦查,检察机关认为李巍涉嫌刑讯逼供罪和非法拘禁罪。1999年9月,因兰州常德物资开发部经理李天荣以及开发部工作人员郑军涉嫌“诈骗”,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对该案进行审查。同年9月29日晚,李巍在李天荣住处调查该案时,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用手枪把猛击李头部,致李倒地,并用脚踢踏李的腰、腹、腿、背部及头部,后又将李捆绑带至城关分局二楼202号办公室,将房门反锁后,用木椅横档击打李的腿、背等部位。为逼取口供,李巍又用手枪把击打李天荣的头部,致使李天荣三颗牙齿被打掉,另一颗松动,全身多处青紫伤,精神恍惚,无法独立行走。

  1999年9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对郑军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此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对郑军作出不批捕决定,但李巍继续对郑军实施羁押。城关分局在1999年11月30日对郑军作出释放决定后,李巍不执行决定,继续对郑军进行羁押,直到2000年1月6日才将郑军释放,致使郑军被非法拘禁99天。此案侦破后,城关分局赔偿郑军6319.17元,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赔偿李天荣554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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