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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邓煤矿爆炸事故14名责任人被逮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0: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宁风 通讯员宿世昌)记者从山西省蒲县检察院了解到,造成2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的该县蒲邓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本报5月12日曾作报道)14名责任人近日被该院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 今年5月5日,蒲邓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高检院、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四级检察机关随后派员赶赴现场,组成案件调查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查,蒲县克城镇党委副书记王强、蒲县煤炭管理局克城煤管站站长姜茂功、临汾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蒲县中队克城小队负责人黄剑,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蒲邓煤矿私自打开密闭墙违规作业,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蒲邓煤矿矿长、生产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等11名煤矿经营者和管理者,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未经有关部门验收许可,擅自打开密闭墙,盲目组织125名工人下井冒险作业,导致这次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其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宁风 宿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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