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20人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2:34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朱婕)省政府28日上午对徽县水阳乡部分群众血铅超标和静宁县县城东拓工程违法用地两起环境污染和土地违法案件做出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省县以上单位。

  2006年3-8月,徽县水阳乡新寺村、牟坝村、刘沟村共查出368人血铅超标。2006年9月,省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2006年10月,监察部执法室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室又组成联合调查组来我省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分析了问题发生的原因,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将这次血铅超标问题定性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1996年建成到2004年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长期不按规定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徽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和发展计划局、陇南市环保局及其主要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省纪委第五次常委会研究提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董事长冉宏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有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了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作进一步调查等处理意见。

  自2002年以来,静宁县在县城东拓工程建设用地上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是以租代征,违法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二是未批先用,先用后批;三是非法供地,违规出让土地;四是县政府未认真履行已签订合同,损害群众利益;五是边整边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不到位;六是征地方案未实施,补偿安置方法不当;七是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对上访问题重视不够。同时,平凉市政府也存在越权批准

城市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转用问题;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监督检查不到位,留有死角问题。是一起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先用后批、违法供地、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边整边犯的典型案件,违法的主体是静宁县人民政府。

  经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省纪委第五次常委会研究讨论提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责令静宁县政府限期纠正违法问题,依法规范用地行为;责令平凉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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