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大团伙抢劫盗窃案一审判决 最小者15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12: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一起震惊合肥的特大团伙抢劫盗窃案,昨天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石刚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程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的罗朝辉等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程飞、罗朝辉等20名被告人分别犯抢劫、收购赃物、故意伤害、盗窃等四项罪名。抢劫和收购赃物犯罪事实共36起,其中,2005年12月23日晚,被告人程飞、罗朝辉、石刚持刀实施抢劫,致被害人任春平死亡;故意伤害事实有一起;盗窃事实有四起。

  该案的20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小的15岁。其中有10名被告人案发时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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