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才过剩与奇缺并存 文凭含金量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1:36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五院四系”不见了,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却随处可见。到去年4月,全国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达620所,在校生30万人。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

  法律人才过剩和人才奇缺并存

   “现在的法科毕业生多是次品”

  6月9日,华东政法大学揭牌。中国最后一所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从此消失。至此,北京、西南、中南、西北、华东——1949后创立的五所政法学院(以下简称“五院”)全部晋升大学之列。

  它们曾与北大、人大、吉大、武大法律系并称中国法学的“五院四系”,很长时间内代表中国法学教育较高水平。上世纪50年代,

国民党旧法被废,原有的大学法律教育体系瓦解,在院系调整和司法改革运动中,“五院”以苏式法律教育的模式登场。作为司法部直属院校,它们曾以单科系“精专尖”的优势为习法者所热捧。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率先升格为大学。1995年,西南政法学院脱掉“学院”帽子。四年后,大学合并风起,一度风传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大学合并,“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心中非常矛盾。”西南政法78级学生、知名学者贺卫方说,一方面他希望母校借合并之机获取其他学科的滋养,另一方面,他也希望,“西南政法大学这个牌子永远立于天地之间”。

  西政的牌子最终没动。这一年,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合并。合并后成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综合性文科院校的面目,很快成为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西北、华东虽没走上合并之路,也向多学科大学进发。

  相比“五院”,“四系”消失得更早。上世纪末,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政法系,大都改成了法学院。

  “五院四系”不见了,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却随处可见。到去年4月,全国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达620所,在校生30万人。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

  三十年暴涨

  三十年间,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翻了两百倍。

  1977年,邓小平批准西南政法学院复建时,北京政法学院一半校舍被北京市文化局系统的戏校、曲艺团、歌舞团占用,华东政法学院被八个单位“入侵”,有人称之为“八国联军”。“教师星散,图书尽失,百废待兴”——司法部司法鉴定司司长霍宪丹对此深有感触。

  刚恢复正常业务的法院、复办伊始的检察机关、近乎白手起家的律师业面临着巨大的人员缺口,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各行各业人士进入法律职业。

  “经济发达国家的领导人当中,许多是学过法律的。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没有大批法律院校怎么行呢?”邓小平说。在对“文革”一系列的反思中,法学人才培养进入高层视野。当时最紧迫的是在职人员的培训。直到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规定了法官、检察官任职前的最低学历,立法才第一次从法律职业准入上对法律教育提出了要求。

  高等法律院校的复建也在进行。那时的人学法律,多半冲着铁饭碗,“希望毕业后能像警察那样工作”。1982年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就是这么想。其时,已有外国律师出入北京饭店,在中国从事零星法律服务。

  十年后,中国开放外国律师在华执业。1999年李成参加高考,爱好文学的他在父亲的勒令下,弃中文投法学。后来他考上了北京一所理工科院校的法律系:“周围的人一听上了法学,都说:“‘法律,好啊!律师,有钱!’”

  如果说加强民主和健全法制的政治诉求推动了1980年代法学教育的初涨,那么1990年代猛进的动力则源于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确立。

  “中国的法学不单纯附属于政治学,还从属于现实政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说。99级恰逢扩招第一年,“比98级多了一倍的人。一些经常逃课的同学四年下来认不全老师。”

  法学教育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专门的法律院校向其他专业发展。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看来,多专业多学科发展的实际功能是,通过教育组合的多样化,降低这些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风险。

  法学教育出路何方?

  政法院校在积极谋求出路。去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生招生规模从1700人缩减到800人。校长吴汉东给出的原因之一是,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已经相对饱和了。吴汉东的另一个身份是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学法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律文凭贱如粪土。”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看来,目前法律教育的发展有民国初年的架势。当时新政伊始?熏法政教育一度急剧膨胀,为教育界人士关注。百年后的今天,“政法”取代“法政”,学法再现热潮。

  “如果认真对待法学

图书馆的话,不会有六百多家法学院系!”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孙笑侠看来,要办好法学院,除了师资,重点就是办好法学图书馆。

  尽管教育部法学指导委员会对开设法学专业有准入要求,比如,必须开办14门核心课程才可以开法学系,“有些负责任、理性一点的学校,考虑到自身实力就不办了;但是有些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却变着花样办。比如,让一个老师上两门甚至三门课程。”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恒说。在较早时候,还有院校让自然辩证法博士教法律课。

  外延式扩张的背后,还藏着更大的危险: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离。自“文革”后开始的中国法学教育,仅仅停留在传授法律知识,法学思维、司法技艺、职业伦理的训练和教育几乎没有。有学者认为,一个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从事法律职业,比一个没有学过医的人上手术台给病人开刀更加危险。

  在不少法律实务界人士眼里,真正有法律素养、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法科毕业生并不多。

  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律人才过剩和人才奇缺并存。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庆的批评最为尖锐。在他看来,现在的法科毕业生多是次品,中国法学教育模式急需借助民间资本和市场化力量,完成根本性的变革。

  大势向好,但需调整

  两个月前,台湾名企光华集团捐资一亿人民币创建的“光华法学院”在浙江大学成立。同是光华集团创办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已是国内同类专业的翘楚,“光华法学院”的创立让很多圈内人抱有期待。学院成立典礼上,著名法学专家江平发表贺词,希望光华成为探索中国法学教育新体制的先锋。该院常务副院长孙笑侠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光华正在建国内最好的法学图书馆,并且在学校和学院原有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净增加200万元作为学生经费。

  1949年后法律教育演进过程中,公立法科一直居于主导地位,民间资本进入法学教育极其罕见。但在民国时期,私立法学教育机构遍地开花。

  朱苏力曾预测,10至20年后,法律职业人士的捐助有可能成为法学院的最重要的财政资金来源之一。当国家在法学教育上逐步退出,法学院逐步转向职业教育,法学院之间的竞争将渐趋激烈,法学院数量和招生过多的问题很可能因此化解。

  本报记者获悉,欧盟与中国合作项目之一的中欧法律学院也正处于商谈阶段,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多个国内著名院校都在竞争中方合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告诉本报记者,下半年或许将有结果。

  “中国的法学院必须经历一场结构性调整,形成不同的层次。”王晨光说,层次不同并不代表地位高低,现有的法律院系确实到了明确各自定位的时候。

  法学教育管理方也意识到了问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曾宪义教授坦言,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据吴汉东透露,教育部法学指导委员会正委托吉林大学起草优秀法学院评判的量化标准。

  “政治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现在我们法律方面的人才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今年五四青年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人民大学说。在走向法治的长途中,中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依然强劲。 (记者 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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