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嫌犯招揽内地人在香港挖眼骗保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在内地招揽“卖眼人”、刺瞎其眼以骗取保险赔偿的诈骗团伙,前日在香港审理完毕。案中包括主谋、3名香港同谋、3名内地人在内的7名被告,被判入狱一年九个月至五年半。法官形容该案骇人听闻。

  涉案7名被告共被控十二项控罪,除了第7被告郭润生外,其余被告承认控罪。法官判定,主犯郭某及其兄郭某分别被判入狱四年三个月及五年半。其余被告被判入狱一年九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

  法官判刑时怒斥众被告,在金钱的诱惑下,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眼睛弄瞎。以伤害身体的方法骗财,无疑是人类的大悲哀。

  法庭上公布的案情显示,曾任保险经纪的首要被告郭某在2003至2005年期间,伙同胞兄郭某、其女婿运输工人吴某,及女保险经纪何某,先盗用或非法取得的香港身份证,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再在内地招揽至少4名自愿被弄盲一只眼的内地人士,要求他们假扮成“投保人”,安排他们在内地受工伤,或在参加旅行团期间遇交通意外,骗得证明文件后,向保险公司索偿。

  “盲眼意外”骗局共导致16家香港保险公司受骗,涉及2300多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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