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夏医院被控发布虚假广告罪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4:05 钱江晚报

  ■本报通讯员 江剑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成立仅一年的杭州华夏医院,因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栽了大跟头。医院负责人黄元敏等4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罪。这是全国首例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刑事案件。昨天下午,该案在江干法院公开审理。

  成立于2004年6月的杭州华夏医院,由福建莆田人黄元敏等创办。2005年5月,黄元敏的老乡杨文秀、杨国坤等以“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向他承包了该医院风湿科。

  为招揽生意,2005年7月起,几个承包风湿科的老乡拿了医院负责人黄元敏提供的失效

医疗广告证明,以华夏医院的名义,到杭城各大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称,“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用疗效说话,让患者见证。只需一次手术,还你终身健康”。

  广告说得

天花乱坠,医院的生意顿时红火。但有33位患者后来投诉说,他们接受了这个“先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后,非但没有痊愈,还出现不同程度的声音嘶哑、咳嗽、恶心等症状。经鉴定,其中有14人因此成为九级伤残。

  浙江省工商局开始介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风湿科承包人杨国坤、杨文秀、杨元其,医院负责人黄元敏,最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江干区检察院起诉。

  起诉书说,他们均已涉嫌《刑法》第222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根据这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昨天几名被告均拒绝认罪。除杨元其外,数名被告还否认自己看过广告内容,对挂上“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事,更是毫不知情。

  医院负责人黄元敏还表示,他当时提供的失效医疗证明只是让杨参考,并非为其做虚假广告提供方便。直到有患者投诉到医院,他才知道风湿科出了大事。

  但杨元其反驳说,广告并不是由承包商直接发布的,而是应医院要求,提交的广告内容。“是医院问我们要不要做广告”,“他(黄元敏)应该知道内容”。

  杨国坤等被告承认,听起来牌子很大的“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并不是什么学术机构,也没什么专家,而是他们自己在香港注册的,设立“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就是“为了扩大影响,招揽患者”。

  法院将择日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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