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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匀警方限期内未破案将赔偿被偷抢企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17:15 贵州商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天从都匀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都匀市目前拨出专门款项建立专项基金,针对在该市遭遇财产被盗、被抢的部分外来投资者、本市部分企业,如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破案,当地公安局将先行赔偿。 据介绍,外来投资者、纳税大户、诚信纳税人在都匀工作期间主要经营、经办的企业、工厂、开发场地及办公地点财产被盗、被抢的,规定期限内未破案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进行先行赔偿相应的损失。赔偿只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以支付赔偿金和相同物质为主要条件,一般案件在赔偿时限从案发之日起60天内、重大案件在90天内,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不能返还和恢复的,由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后予以赔偿。 据了解,如果外来投资者和本市纳税大户、诚信纳税人不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造成财产损失、违反财务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在住宅和办公地点存放大量现金、车辆没有办理财产保险、因自己违法造成被盗和被抢或者损失的,当地公安机关只承担破案职责而不予以赔偿损失。 作者: 胡建武 记者 高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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