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官借款1000多万涉嫌诈骗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8:56 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9月5日电(记者 梁小琴) 今天上午,倍受关注的原四川省公安厅副处长黎安心与情人李铃非法集资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李铃突然身体不适,原定于10:00开始的庭审延迟了一个小时。公诉人向法院提请两人三项罪名:非法集资罪、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2005年退下来前,黎安心任四川省公安厅某处副处长,授三级警监警衔。公诉机关调查认定,凭借自己警察身份,黎安心借口李玲与泸州某酒厂厂长有特殊关系,因做酒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从2000年到2006年,先后向同事、朋友、老乡、亲戚借款高达1090万元,已涉嫌非法集资罪、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为取得借款人的信任,每次借款时,除许以高额利息外,黎安心还要亮明身份,甚至将警官证、身份证复印后与借条一起交由借款人保存。至今,许多受害人还保存着黎安心的警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黎安心、李铃二人对公诉机关所提供的欠款金额及罪名表示否认。李玲辩护律师辩称这三项罪名不成立,提出要在主观上有占有意识才能如此定性,但两被告只是单纯的借款行为,也努力的想要偿还,只是资金周转不灵暂时无法偿还,并无主观故意。李玲将经营酒生意全部揽到自己身上,表示黎安心只是帮她借钱,并未参与其生意,对她所做的事情不知情。

  但公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李玲在这方面有大额资金投入的证据,李铃辩称其主要与泸州某酒厂销售科余科长购酒,调查后发现,该科长1998年已经离职。曾在李玲所开公司担任会计职务的梁女士也证明,该公司每月并无账目往来,税务申报均为零。按现有的凭据,两人已经归还的利息加本金有二百多万,尚有八百多万资金下落不明,至今未说明去向。

  目前该案休庭,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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