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黑老大七罪并罚一审获刑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04:27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记者 肖风伟 郭富收 通讯员 马海翔 任向荣 豆建中

  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同时还非法敛财500余万元,豫西黑老大许翔七罪并罚被判刑19年。

  9月28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渑池对许翔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三门峡市中院经审理认为,2004年以来,许翔纠集王宜洛、薛海峰等9人,在渑池县张村乡、英豪乡、果元乡的铝矿、煤矿区,陕县柴洼乡铝矿区,有组织地采用暴力威胁、强行入股等手段霸占他人铝矿、煤矿,并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以许翔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强行入股、强行霸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诈骗、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500余万元。

  在豫西渑池、义马、宜阳一带,许翔被一些人称作“黑社会老大”,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七罪数罪并罚,判处许翔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10万元。除一人死亡、两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王宜洛、薛海峰等6人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另外,许翔等人的30多个银行存折、存单、

银行卡及利息,许翔在郑州的套房及他们的高级轿车、越野车等财物,被判决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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