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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交强险费率如有变动应举行听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4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郭永刚)中国保监会今天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根据草案要求,今后交强险费率一旦有了重大变动,应该举行公开听证。 “公众对交强险的质疑推动了这个办法的出台。”熊文钊告诉记者,尽管办法草案还有一些瑕疵,但至少说明保监会已经注意到并非常重视公众的呼声。 熊文钊曾和其他一些专家、律师提出,去年实施的交强险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按照《立法法》相关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关注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但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就交强险问题召开听证会、座谈会或者论证会。 中国保监会现在开始征求意见的草案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保监会规章规定实施保险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保险行政许可事项,中国保监会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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