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劫杀教授案犯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21:44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0月26日电(记者 舒静)广州市一犯罪团伙以故意撞车假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多次抢劫,并劫杀南方医科大学知名教授卿三华。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案犯周国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谋钦等人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抢劫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经过审理,法院判处被告人周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谋钦、阳秋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刘青峰和阳志刚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

  此外,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国华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共计347916.76元。几名被告对此均未表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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