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经贸委原主任越权处置国资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9: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越权处置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贿赂达26万余元。合肥市瑶海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原主任汤勇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近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3年,合肥市瑶海区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瑶海区经贸委,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决定将其经营管理的原合肥市猪鬃厂5.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挂牌转让。

  得知此消息后,安徽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某,找到时任瑶海区经贸委主任兼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勇,表示愿意以200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

  与此同时,该5.3亩土地及其建筑物经某

会计师事务所以“转让”为目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437万元。汤勇认为此价格太高,要求降低评估结果,但未被接受。

  于是,汤勇转而委托一家

房地产估价咨询公司,以“核定资产价值”为目的进行重新评估,并暗示将资产评估在200万元左右,同时,对在此土地上面积为1836平方米的肠衣大楼,他也隐瞒了拥有所有权的事实,终使得该公司的评估结论为259万元。

  2003年9月18日,资产经营公司以这家房地产估价咨询公司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属于国有资产的5.3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10月23日,安徽省某投资有限公司以2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资产,并于2004年7月接收了包括肠衣大楼在内的16份租赁合同,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达200余万元。

  “费心”帮人办事,伸手“拿钱”才是目的。在上述活动中,汤勇先后收受蔡某送给的现金、购物卡等物品,共计价值7万余元。此外,汤勇在协调合肥市某房地产公司与瑶海区经贸委主管的合肥木器厂关于联合开发建设项目合同关系中,先后三次收受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吴某送给的现金20万元。 (瑶诉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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