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馆CEO因商标案状告媒体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14:54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媛记者孙莹)石家庄一家公司抢注了“PDA”掌上电脑的通用名称作为注册商标,某报社记者将“商标虫”这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名字扣在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月球大使馆CEO李捷的头上。李捷认为这一报道损害其名誉权,将某报社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抢注商标是公司所为,报道对李捷个人的指责缺乏事实依据,构成侵权。判决报社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金1000元。

  在判决书中,李捷的身份是月球大使馆的CEO。10年前,李捷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石家庄福兰德公司注册了“PDA”商标。2005年3月,北京一家报社撰写文章称“李捷不顾‘通用名称不应注册为商标’的基本准则,将‘PDA’名词注册为自己的商标……”文章称:“李捷不仅抢注‘PDA’通用名称,还将不少著名跨国企业的商标进行了抢注。其恶意抢注的本意在大量事实的验证下昭然若揭。”

  看到批评后,李捷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他个人在报道前从没申请注册过

商标,文章对他构成了侮辱诽谤,损害了他的声誉和公众形象。

  而报社则认为,李捷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行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无法割裂开来的。

  法院认为,提出“PDA”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是

石家庄市福兰德公司,国家商评委已经复审撤销了这一商标注册。但商标的注册人并不是李捷个人,而报社在文章中将实施抢注行为的主体直指李捷,并且隐喻李捷为抢注商标的“商标虫”。该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影响了李捷的公众评价,已构成对李捷名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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