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数额穿山甲走私案涉款近3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2:14 东南快报

  与境外人员合谋,从印度尼西亚收购走私穿山甲等珍贵动物制品,在厦门通关后再销售到广州、汕头等地。短短8个月时间,走私数额就高达2938万余元,创全国之最。昨日,这起全国最大数额的穿山甲走私案在厦门一审宣判。

  厦门市中级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颜长芬和陈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各150万元。团伙其余三名成员,两人被判处无期,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和50万元;一人被判刑10年,处罚金10万元。五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2005年夏,颜长芬与境外人员谢宥良、颜秀清合谋,商定由谢宥良、颜秀清从印尼收购穿山甲等珍贵动物制品,夹藏在普通冻鱼中装船发货,由颜长芬在境内负责通关进口后销售。颜长芬让杨贵斌代为联系他人负责进口通关。杨贵斌又找厦门一货运代理公司负责人陈鹤,要求陈鹤代办夹藏穿山甲的冻鱼进口通关事宜。

  杨贵斌分别与颜长芬、陈鹤商谈后确定:杨贵斌负责每票货物进口所需相关单证和费用的交接,颜长芬除支付给杨贵斌每票19万元的通关费外,还另支付杨贵斌5000元报酬;陈鹤在每票货物通关前交付给杨贵斌30万元“对保金”,若货物顺利通关进口,则杨贵斌支付给陈鹤约定的通关费,并返还“对保金”,否则“对保金”作为委托方颜长芬的损失赔偿金。

  谈妥后,自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陈鹤以福州几家贸易公司的名义,委托厦门几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为颜长芬进口冻鱼等货物共计17票?熏夹有穿山甲冻肉6.8万余公斤和穿山甲甲片900公斤,价值2340万余元。

  货物通关后,杨贵斌自行或要求陈鹤安排拖车将货柜拉到泉州。颜长芬再指使并伙同陈志强将穿山甲制品运往广州、汕头等地。仅汕头一个老板就向颜购买穿山甲冻肉53303.57公斤,共付1627万余元。

  2006年5月22日,陈鹤再次为颜长芬申报进口印尼冷冻红三鱼1713箱。25日,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当场查获夹藏在其中的珍贵动物制品嫌疑物共计567箱5449只冻体,其中554箱共2849只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际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物种;其余13箱共2600只大壁虎,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批走私物案值近600万元。

  通过走私穿山甲,颜长芬和陈鹤各获利294.35万元和243.5万元。2006年6月8日至2007年1月13日,陈鹤、杨贵斌、颜长芬等五人分别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抓获归案。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黄建华 周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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