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称应将法治指标列入官员政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2:27 中国青年报

  本报昆山11月11日电(记者崔丽)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行政法学专家马怀德今天在“县域法治化”高层论坛上建议,应将法治指标与经济、社会指标等共同列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提升县域法治建设动力。

  10日至11日,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以及来自全国21个百强县(市、区)的行政官员、知名专家学者,齐聚江苏省昆山市,共同探讨“县域法治化”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马怀德教授指出,探讨县域法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务实之举。依法治国十年经验启示人们,只有处于执法司法第一线的县市实现法治,法治国家建设才有希望,否则,法治将难逃“口号化”、“庸俗化”之嫌。

  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有动力,而建设法治动力则相对不足?马怀德认为:“这是因为法治在一些行政官员看来是捆手捆脚,约束权力,认为厉行法治带不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在这样的观念下,实践中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可能会为污染企业排污放弃环保执法,让法治为GDP让路,事实上,这种以牺牲法治、违反法律所获得的利益,是局部的、短期的,损害了法治权威,影响了地方的长远发展。”马怀德说,法治是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生产力”,绝不能为发展经济牺牲法治权威、牺牲社会公平正义。

  为此,马怀德建议,应在经济、人文、社会、环境等指标外,加入以法治指标为重要内容的官员政绩评价标准,以此作为官员遴选、提拔的考核标准,将法治指标外化为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压力、责任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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