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供销社原主任夫妇共同受贿将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1: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合肥11月12日电(记者吴贻伙)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对安徽省供销社原主任许道明(正厅级)及其妻子江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提起公诉后,宣城市中级法院将于明天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据介绍,许道明曾任合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以及合肥市委副书记等职。2006年12月13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许道明因涉嫌受贿被宣城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今年1月13日被决定逮捕。许道明的妻子江黎原任合肥市商务局局长,今年1月22日,宣城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2月5日决定对其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5年至2006年,许道明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56万余元(包括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股份和购物卡12.6万元)、美元3.28万元、港币1000元;伙同江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许道明、江黎对人民币105万余元、美元5.2万余元、英镑1.6万元、港币2.9万余元、日元11.4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记者还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看到,许道明单独收受贿赂的次数达到121次,向其行贿的对象大多为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厂长。收受贿赂后,许道明利用职权为这些公司企业在改制、土地征用、资金拆借等方面谋取利益。而另一小部分行贿对象则是为了个人提拔、子女安排工作等。

  许道明与妻子所共同收受100万元的贿赂款来自于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许道明、江黎在该公司收购、重组合肥北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在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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