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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千万公款出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3:32 新华网
案情回放 梁福钊,男,1954年出生,汉族,佛山市南海区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75年入党,政途始于中共南海平洲公社夏西大队副书记;1992年12月,任原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1月8日,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梁福钊调任禅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后又升任区委副书记。 佛山市检察院披露,梁福钊是佛山市首个外逃的在职党政领导干部。2004年5月底,时任禅城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的梁福钊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称去北京办事,随后失踪,几经辗转逃到柬埔寨。佛山市检察院2004年6月立案追逃,当年10月3日,梁福钊向中国驻柬大使馆投案。次日,梁福钊被押解回国,并被执行逮捕。 去年7月17日及8月25日,佛山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认定梁福钊受贿人民币113万元,港币42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10万元,港币43.75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601.65万元,港币349万元,一审判决梁福钊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宣判后,梁福钊没有上诉。 佛山梁福钊案早已尘埃落定,让公众感到疑惑的是,梁在香港和澳门豪赌欠下巨额赌债后挪用上千万元公款偿还,这些巨款是通过何种渠道流向境外的?昨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媒体披露该案的办案详情。据调查,梁福钊挪用公款手段复杂,上千万不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出境。地下钱庄为梁在境外赌博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 如山物品淘出重要线索 检方披露,1997年,时任南海市副市长的梁福钊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学会了赌博,从此深陷其中。但他赌运一直不佳,经常是输多赢少,没多长时间,便欠了大笔赌债。为还清赌债及翻本,他开始挪用公款。 梁福钊外逃后,佛山市检察院反贪局成立专案组,全面排查其任职期间问题,将侦查重点锁定在其兼任香港某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对其办公室、住宅搜查扣押的物品进行技术分析后,反贪人员通过查阅三十七本笔记本、数千张名片,另有堆积如山的各类扣押物品,从中发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梁福钊在1997至2001年间,多次指示南海某公司划款到东莞市、南海市九江镇等地的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后再划给香港某公司,但是其中有多笔款项该公司根本没有收到。 掏错证件重要人证意外落网 梁福钊外逃后,反贪局发现有12名重要涉案人员或潜逃出境,或在境内逃跑藏匿,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专案组开始通过国内国外通缉和网上通缉等方式展开追逃。外逃关键人物中,有一梁福钊兼管的南海某公司的经理李永球。李永球潜逃后,先后在青海、陕西、新疆等地东躲西藏了三四个月,逃亡至甘肃省天水市后,便以商人的身份住下。2005年4月8日,李永球在宝鸡火车站乘车遇警察检查,慌乱中掏出了真实身份证,联网信息立即显示出“佛山市重点通缉犯”、“职务犯罪”等字样。此后专案组还抓获了与梁福钊到香港、澳门赌博并共同挪用公款偿还赌债的涉案人员霍某、梁某等6人。 在押期间反贪局助其为父送终 梁归案后,最开始不愿如实供罪,多以“不记得”、“不知道”搪塞。在押期间,其父亲因病突然去世,因梁与父感情很深,他强烈要求见父亲一面。反贪局办案人员同意其参加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满足其为父亲送终的心愿。此举促使梁福钊全面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检举揭发。检察机关根据梁福钊提供的线索又查办了9宗案件,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梁福钊外逃柬埔寨时,曾带走一批极其重要的书证,后由当地做生意的朋友袁某保存。梁福钊归案后,写了一封亲笔信给袁某,在大使馆帮助下,办案人员终于得到此批书证,成为侦破梁福钊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案件的重要证据。 焦点 借道地下钱庄境外偿还赌债,腾挪公款手法多变 梁福钊:指示专人转移公款 据检方调查,梁福钊挪用公款偿还赌债近千万元,持续时间长,挪用手段复杂,主要有:直接从香港某公司挪用公款来偿还赌债;以“香港公司需要用钱”为名,指令某公司将公款划到东莞调汇,再从中截留款项来偿还赌债;以“暂借款”、“往来款”的名义,指令中南经济公司将公款划给其他公司,后再调汇出境偿还赌债;先从其他公司借款来偿还赌债,再指示香港某公司用公款代其还款四种。 根据佛山市检察院调查,梁福钊案中,涉及上千万的不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地下钱庄泛滥,不仅为贪官携款赌博创造了便捷之径,而且为贪官外逃转移资金提供方便。梁福钊境外赌博,地下钱庄为其提供了相当大便利。 李永球是梁福钊通过地下钱庄转款的重要人物,根据调查,在1997至2001年间,梁福钊多次指示李永球,将款划到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后再划给香港某公司,给梁从中截留创造条件。同时,在案发前,梁福钊早已为自己外逃做好准备,悄悄地将自己所获得的非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秘密转移到了国外。 佛山市检察院表示,近几年,许多赌场开始将中国大陆的企业老总和政府官员锁定为重要客户来源。很多官员赌输后,为了能够填补亏空,挪用公款赌博,继而无法自拔,梁福钊就是深陷其中的典型。 主要挪用手段 1、直接挪用公款 梁福钊曾于1998年3月到4月与霍某(另案处理)相约一起到澳门某赌场赌博,他们一起向“叠码仔”借筹码港币50万元,全部输完后便离开了赌场。三天后,梁与霍某又一起到澳门该赌场赌博,并再次向“叠码仔”借筹码港币50万元,当晚,他们又输光了。同年5月,梁福钊指令香港某公司划款港币100万元到香港用以偿还该笔赌债。 2、公款调汇从中截留 2000年,梁福钊经霍某介绍,认识“叠码仔”谢某,此后梁福钊在谢某的介绍下到香港赌博。2001、2002两年间,梁福钊多次找谢某赌博,其中共有5次在输钱后以“香港公司需用钱”为借口,要求某公司将款划到东莞调汇偿还赌债。 3、“暂借”公款调汇还债 1997年9月至2001年1月间,梁福钊多次伙同霍某到澳门、香港赌博。每次赌博都由霍某出面向“叠码仔”借筹码,输钱后,两人就合谋挪用公款来偿还赌债。四年间,梁福钊以“暂借款”的名义,从某公司分9次共划人民币702万元到霍某的公司,偿还赌债。 4、借款后公款还债 1998年10月,梁福钊多次到澳门赌博,共输掉港币100万元。输钱后,梁福钊急于还钱,就找香港某公司借钱,该公司划了100万元港币代梁福钊还给“叠码仔”。10月30日,梁福钊得知香港某公司账上有钱后,便指令该公司划款100万元港币给香港某公司以偿还他的借款。11月5日,梁福钊又从南海某单位借款130万元人民币,用其中的123.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100万元港币还给香港某公司。之后,梁福钊又让该公司还款给该单位。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李红艳 吴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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