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贩卖700克海洛因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7: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王文波记者王皓) 去年“6·26”世界禁毒日在市一中院接受全国电视直播公审的毒贩吕春明,昨天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38岁的吕春明是一名典型的贩毒“个体户”。他是宣武区无业人员,从1983年以来先后3次因违法犯罪入狱18年。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1月17日和18日,吕春明先后两次向吸毒人员周某、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共5克,18日19时许在门头沟区云龙餐厅就餐后被警方抓获,缉毒干警当场从其包中收缴毒品海洛因674.66克,甲基苯丙胺92.65克。据吕春明交代,2005年10月初,他在中缅边境用2.4万元购买海洛因100余克,乘火车返回北京。除了留下一点自用,其余的以每克200元至600元的价格出售,一次就赚了2万多元。同年11月初,吕春明又从云南购回约700克海洛因,还没有卖完就被警方抓捕归案。

  一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吕春明死刑,吕春明不服提出上诉。市高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吕春明执行死刑的命令。一中院副院长陈锐表示,吕春明贩毒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由

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直播庭审的案件。吕春明被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