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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制毒大案宣判主犯被判13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30 长沙晚报
本报株洲讯(记者 李春璞 通讯员 罗晟海) 前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号称 “株洲制毒第一案”的制贩毒团伙案件下达终审裁定书,主犯鲁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获刑13年,其余11余名案犯悉数获刑。 去年4月,鲁艺在互联网上查找制造毒品氯胺酮的方法时,获知四川成都的王进章懂得此法。在支付了4000元“技术转让费”后,王进章将制毒所需设备、原料、工艺流程等资料从网络发给鲁艺,并通过快递寄来50克原料盐酸羟亚胺。鲁艺购买了其他设备和辅料后,于去年4月6日晚在家里生产出10克产品。通过刘湛等人“试货”,证实有毒品氯胺酮的致幻功能。随后,鲁艺以每公斤1万元的价格从浙江人孙明处购买了2.1公斤盐酸羟亚胺。然后在株洲市荷塘区租房作为制毒窝点,于5月3日在袁崭鸿的帮助下制造出130余克毒品氯胺酮。 2006年5月至6月下旬,孙明分三次向鲁艺提供原料盐酸羟亚胺共约20公斤,得款16.3万元;另有20.6公斤原料被何辉偷出去卖给鲁艺,何得款12.35万元。鲁艺在袁崭鸿、廖海涛、张加仁等人的帮助下,共计生产毒品氯胺酮9800余克。在制毒的同时,鲁艺又先后将所制毒品氯胺酮6175克,分别以每盎司 (25克)15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刘湛、刘灯、李芳等人,得款35万余元。刘湛、刘灯、李芳等人又将毒品销售到株洲市区各大娱乐场所。其中,仅刘湛经手销售的就有160起之多,销售重量达3700克,共得款39万元。 2006年7月下旬案发时,公安人员在鲁艺的住处及租房中扣押尚未销售的毒品氯胺酮3300余克和制毒原料盐酸羟亚胺约5.8公斤。案发后,鲁艺、刘湛等人被追缴或主动退缴非法所得款共62.7万元。 今年9月,株洲市石峰区法院一审以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鲁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湛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犯制造毒品罪,判处孙明有期徒刑7年6个月;何辉、袁鸿章、刘灯、李芳等8名被告人也分别因犯非法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7年至1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鲁艺、刘湛二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21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新闻链接 常德侦破贩卖新型毒品案 本报讯(通讯员 严豫军)前不久,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禁毒大队侦破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件,抓获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嫌疑人3人,收缴新型毒品麻古1180粒、冰毒62.5克。 今年10月份,常德鼎城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名叫勇勇和张晓华的两男子自今年3月份以来,经常在该市武陵镇及城区一带吸毒贩毒。11月14日,办案民警准确获悉,有一个名叫郭强的人将于当日从广州携带大量新型毒品到常德贩卖给勇勇和张晓华,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在相关地点进行布控守候。11月15日下午2时许,一组民警在城区某宾馆将等待接货的勇勇(男,41岁,常德西洞庭人)抓获;另一组民警守候在宾馆的外围,将送货人郭强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旅行包里查获毒品麻古1180粒、冰毒62.5克;第三组民警将另一贩毒嫌疑人张晓华(男,36岁,常德武陵区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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