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状告张裕干红年份有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20 深圳特区报

  王海告张裕干红年份有假

  罗湖区法院昨日公开庭审,未当庭宣判

  公司成立于2001年,卖的年份酒却产于1995年。昨日,罗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海企业顾问公司(以下简称王海公司)状告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公司)一案。原告认为所购买的张裕干红葡萄酒年份有假。罗湖区法院未当庭宣判。

  干红年份举证之争

  昨天下午2点,张裕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法律顾问来到庭审现场,与王海公司的代表对簿公堂,双方首先就年份酒的生产时间认定进行了争论。

  王海公司总经理贾朕在诉讼书中称,现在市场上号称年份酒的

葡萄酒很多是假的,误导、甚至欺诈了包括他在内的消费者,对原告构成侵权。原告曾在2007年8月10日购买了多瓶
张裕
干红葡萄酒,年份包括1992年、1995年等,要求被告赔偿购物款385元和一倍赔偿金、工商查询费、交通费等共计835元。

  张裕公司的律师以“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举证,而原告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有对产品的知情权为由拒绝,要求被告举证。双方僵持几分钟后,被告律师答辩称:原告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不应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告无理取闹的目的就是浪费司法资源。

  先有年份酒后有酒庄?

  在开庭现场,双方还对为何年份酒生产时间比酒厂成立时间要早进行了争论。

  原告拿出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举证:卡斯特酒庄是张裕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合资注册的,注册成立时间在2001年9月3日,经营期限30年。张裕公司法律顾问解释说,标签上写的1995年是指采用1995年收获的葡萄酿造的酒。酒庄没有成立,但是葡萄园早已经有了,并且已经在橡木桶里存贮原材料,这并不矛盾。

  起诉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贾朕在庭外对记者解释说,据王海公司调查了解,国内一些葡萄酒厂存在年份酒虚写、乱写的现象且比较严重。王海公司已多次就此现象起诉全国多家葡萄酒生产厂家,其目的是进行公益起诉,使相关部门重视加强对葡萄酒年份酒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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