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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获涉案20.3亿港元骗购外汇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现场查获大量印章、合同等作案证物 本报讯 深圳公安局经侦分局前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深圳警方近日捣破一个特大骗购外汇集团,成功拘捕7名嫌疑犯。据香港《文汇报》昨天报道,因该集团所购外汇几乎全部汇往香港,因此不排除有港人甚至港企涉案。据悉,深圳警方目前已经通过深港警务协作机制将该案通报给香港警方,香港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今年6月,公安部将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异常结付汇的线索转至深圳警方。深圳市公安局于7月5日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办案人员查询了172个银行账户,核对了1300余份人员信息,查明以林×鸿为首的集团采取虚构进口货物合同、以预付货款的方式在银行骗取大量的外汇汇往境外。据统计,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数月内,该集团已经在深圳当地银行骗购总计达20.3亿港元。 11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联手出击,一举捣破了这个长期从事骗汇的集团,成功拘捕以林×鸿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犯,现场搜获印章、电脑、公司资料及合同等一大批犯案证物,并冻结相关银行账户25个,冻结涉案资金350余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国内在1997年前并未将骗购外汇划入犯罪行为。1998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将骗购外汇列为犯罪行为。因骗购外汇罪可能同时涉及走私、逃汇、洗钱、逃税等目的。 目前,该集团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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