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客轮与货轮相撞事故续:运沙船被法院扣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胡利 通讯员 胡后波)广州珠江鹤洞大桥水域“11·23”碰撞沉船事故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海事法院获悉,本月7日晚6时30分,该法院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了“南岐机123”轮船舱上,宣布该轮正式被法院依法扣押。这标志着该事故已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广州市客轮公司所属“穗轮218”渡轮,在珠江南河道鹤洞大桥附近水域,与运沙船“南岐机123”相撞。“穗轮218”当场沉没,船上34人全部落水。26人获救,7人死亡,1人失踪。

  事发后,客轮公司初步估计,此次事故给其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12月7日,客轮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停泊在广州海事局内港海事处码头的“南岐机123”轮,同时要求“南岐机123”轮所有人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客轮公司为此次申请提供了25万元的反担保。

  海事法院接到申请后,经过严格核实后作出扣押“南岐机123”轮的裁定,并要求该船所有人或承租人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海事法院提供500万元担保。海事法院遂于当日依法扣押该轮。截至记者发稿时,“南岐机123”轮所有人还未提供500万元担保。

  据有关部门通报,“南岐机123”与“穗轮218”因两船疏忽瞭望,未及早采取有效避让措施避免碰撞事故发生。该事故是一宗意外的重大水上

交通事故。“南岐机123”运沙船上,船员人数9人。“穗轮218”船员人数3人,两船持证船员均持有合格、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证件,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舶证书有效,船舶适航。事发前,“南岐机123”于11月23日约8时30分在未办理出港手续的情况下,由黄岐空载出港,拟驶往佛山三水。9时左右,当班大副操纵船舶,顺河道逆流向鹤洞大桥方向航行。约9时32分,“南岐机123”船首左侧,与“穗轮218”右舷中前部发生碰撞,造成“穗轮218”轮倾侧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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