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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爆窝案 多人被纪检立案调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3:54 中国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得到证实: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生“窝案”,包括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内的多名工作人员已被广州市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该案不日将进入司法程序。 数月前开始调查 据有关负责人透露,纪检部门在数月前就已经介入该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涉案人员众多。纪检部门亦采取了相当大的力度,该中心面临较大规模的人事更迭。 根据去年8月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向市人大的汇报,该中心于2000年1月挂牌成立,配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数32名(含7名工勤人员),最初隶属于广州市财政局。后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2003年9月与广州市财政局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行政、组织关系由市政府办公厅托管。 按照规定,该中心运转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核拨。其能收取的费用包括采购文件工本费(150元/本)、采购代理服务费,另外,收取的投标保证金要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他们的工作要求是: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该中心大厅以及员工名片上印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字样。 人大代表多次质疑 不过,从该中心一成立,围绕其产生的质疑和争议似乎就没有停止过。这些质疑概括起来与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宣称的恰恰相反: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采购效率低下、质量和服务都不令人满意。 2005年广州“两会”期间,在与广州市财政局举行的座谈会上,多名人大代表就曾“炮轰”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中一台办公电脑竟然要2.5万元?”、某区通过政府采购“买了3500台电脑,但大部分是假冒的,只有几十台是真的”。“集中采购造成集中腐败”,人大代表们强烈要求政府对集中采购加强监管。 2006年8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关于《政府采购法》的专项执法检查。大多数采购单位反映,存在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则表示,该中心3年来完成采购金额29.81亿元,与市场价相比,为政府节约资金4.04亿元。但是,人大代表们则对这一数字是否有水分当场表示了怀疑。而在组织供应商座谈时,出现的现象更加耐人寻味:人大代表们询问在政府采购中究竟存在多少“红包”现象时,供应商选择了集体沉默。 曾通报3评审专家被除名 其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检查情况时,措词严厉地指出,政府采购存在价格高、时间长、供应商资质审查有漏洞、专家库管理不善,以及供应商非法“挂靠”等问题,并指出:政府采购中“围标”行为已经近乎公开化。 此后,政府采购问题引发了更多社会关注。今年5月,市财政局出台了六项针对性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机制,不久,又首次在全市范围通报两宗政府采购招标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案件,涉案3评委被处以通报批评和终身除名处罚。紧接着,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窝案”事发。 其实,广东纪检系统对政府采购案的处理力度一直比较大,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先后落马,就是前车之鉴。广州市法院去年在向市人大作专项汇报时透露,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政府采购领域刑事案件全部是商业贿赂犯罪,且有增长趋势。并分析称,这说明“对掌握权势的人员约束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 政府采购?争议 政府采购≠集中腐败 2001年11月,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主动向人大代表团答复:政府采购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不会让“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由于人们对政府采购的不够了解才会有这种质疑。 定点供应商少易垄断 2001年12月,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执法检查时发现,在政府采购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定点供应商数量太少,容易形成垄断。 政府集中采购价格更贵? 2006年8月,广州市人大检查组提出疑问:为何普遍反映政府集中采购的价格比市场价更贵?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政府采购要求较高,要有完整发票等,所以价格可能会高一些。 问到“红包”供应商沉默 2006年8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一批供应商座谈。代表们问供应商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多少“红包”现象,到场供应商选择了默不作答。 政府采购?反腐 政府采购法施行 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施行,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落马 2006年8月,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千万元贿款藏进出租屋 2006年8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腐败“窝案”涉及的10案10人中,职位最高的罗耀星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罗耀星案成为政府采购中职务腐败的典型个案。 规定采购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2007年5月,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消息,将通过六道“紧箍咒”来加强管理,要求确保政府采购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所了解到的市场价。 政府采购3评委终身除名 2007年7月,广州通报政府采购招标中违法违规案件,涉案3评委被通报批评并终身除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海军 吴秀云 罗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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