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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猎德钉子户被判腾屋搬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03:14 南方都市报
“钉子户”李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将继续上诉。本报记者张骏摄 本报讯 (记者 彭美 吴志玲)备受关注的广州猎德“钉子户”案昨日在天河区人民法院宣判。4户“钉子户”均败诉,并表示“上诉到底”。这也意味着已经逼近尾声的猎德村拆迁将因此顺延。 昨日下午4时,离宣判还有近1个小时,4位“钉子户”代表和作为原告的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德公司)代表便早早到达法院。“钉子户”李泽民对记者说,他有一种预感,“肯定会输”。 下午5时,法官宣布,判决书下达3日内,4户钉子户需“将涉诉房屋腾空,交付给原告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院认为,早在2002年,原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民委员会就经批准改制为猎德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猎德公司也因此有权对猎德村所有的宅基地进行管理。 法院认为,猎德改造方案已经广州市、天河区两级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作为涉讼宅基地使用权的原批准用地机关,天河区政府也同意并批准原告收回涉讼宅基地。“因土地与地上建筑物是不可分割的,涉讼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后,被告所建设的地上建筑物亦应一并交回原告。” 看完长达12-14页的判决书,4位“钉子户”代表先集体沉默了2分钟左右,随后集体情绪爆发。李泽民率先在庭上说:“上诉,全部都要求上诉!” 李应开的妻子更是两度情绪失控,被现场的警察劝住。她朝原告席上的公司代表梁贤德大喊,“你不如抢我的房子!”梁贤德说:“你不服就去上诉。” 下午5时40分,在判决书上签字后,梁贤德和他的同事在律师护送下离开法院。他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 “钉子户”们则一起回到了猎德的家中,商量如何请律师。在本月31日之前,他们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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