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广电局原局长受贿获刑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07:22 三秦都市报

  本报咸阳讯(刘莉 记者 程辉) 三原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电视台原台长刘月升任职期间,以“广电宾馆”改建为幌子,大肆骗取16家装修装饰工程公司“保证金”和“暂借款”共计404万元;利用职权,贪污受贿20余万。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刘月升有期徒刑16年;其党籍、公职已被开除。12月12日,三原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告诫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据了解,三原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电视台原台长刘月升任职期间,在未经立项、审批的情况下,虚构“广电宾馆”改建工程,以参加竞标为由,大肆骗取省内外16家装修装饰工程公司“保证金”和“暂借款”404万元。谎报各种名目虚列开支、贪污公款89944元;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28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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