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桃花岛”涉黑团伙成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13:01 江南都市报

  今天这里说的“桃花岛主”,并非金庸小说中的黄药师,而是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和桃花镇一带的涉黑团伙头目蒋晓泉(2003年3月前任“桃花岛主”蒋小江入狱后,由蒋晓泉接任。2005年蒋小江出狱)。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家住南昌市桃花三村的蒋氏四兄弟及其手下长期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和桃花镇一带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开楼设赌,并逐步建立了一个黑势力性质的“桃花岛”王国。但正如小说所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蒋氏涉黑团伙最终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11月3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团伙22名成员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

  “桃花岛主”等22人终领刑

  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是我省最大的批发市场,每天从这里运往全国各地的商品不计其数,然而,在这片创业者乐土里,却长期寄生着一块巨大的“毒瘤”。这块“毒瘤”就是南昌蒋氏兄弟涉黑团伙。

  警方调查发现,蒋氏团伙在洪城大市场和桃花镇一带有“悠久”的犯罪历史。2003年以来,蒋晓泉、蒋小强等人以高田华等4人为骨干,纠集其他14人作为成员,组成蒋氏兄弟黑势力性质组织。其中,蒋晓泉、蒋小强、蒋小龙、蒋小江为领导者。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蒋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以来,购置了砍刀、枪支等凶器,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犯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等犯罪活动。其中,这一组织仅在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洪城大市场等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欺行霸市等非法经营手段,就获取经济利益120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定,蒋晓泉组织、领导黑势力组织;领导、指挥、参与故意伤害犯罪;领导、指挥敲诈勒索,索得财物共计18.3万余元等,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此外,蒋小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蒋小龙、蒋小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他1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8年。

  百名特警两地收网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地处南昌城郊,与金庸小说里的桃花岛一样,因为生长着众多桃花而得名。然而,一股黑恶势力也在当地潜滋暗长,他们以暴力抢夺经济利益。蒋氏兄弟的起家是从1995年9月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开张时开始的。那时,他们自办停车场,然后强迫客车司机进来停车。到1997年,洪城大市场日益繁荣,蒋氏兄弟势力渐大。

  2005年3月,蒋晓泉为了垄断南昌到彭泽的货运业务,指使手下3次持刀冲到洪城大市场鑫鹏货运部,砸毁办公用品、殴打员工,逼迫店主关门停业。

  2005年12月,蒋小江纠集弟弟及手下共6人在西湖区一酒店二楼茶座开设

麻将赌场,仅7天就获利9万元。后蒋小江还分别在天涯海角浴场等地多次设赌场。

  2005年底,蒋氏兄弟非法拘禁欠下赌债的廖某两天。第三天,廖某被打得皮开肉绽,让人送来10万元,并由村支书担保余额限时还上,才免去了皮肉再受折磨。

  经过长期调查,警方掌握了不少蒋氏兄弟的犯罪证据。2006年8月24日,百余名特警在南昌、吉安两地同时行动,一举将蒋氏4兄弟及骨干成员徐某等抓获。现警方查实,这个以蒋氏兄弟为首的涉黑团伙制造的犯罪案件达100多起,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文/记者徐明实习生孙璐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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