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警方打掉樊华涉黑团伙 33人被起诉(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11:44 江南都市报
南昌警方打掉樊华涉黑团伙33人被起诉(组图)
“黑老大”樊华被押解到看守所。

南昌警方打掉樊华涉黑团伙33人被起诉(组图)
樊华团伙作案用的枪械。

  经研究,该案由宜春市管辖。今年12月7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以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行贿罪,窝藏包庇罪等13项罪名依法将樊华团伙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目前我省起诉案犯最多的一个涉黑性质组织案,仅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就达33个,也是南昌市打黑除恶以来最大的一起案件。

  工于心计“黑老大”屡逃打击

  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樊华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对其团伙成员恩威并用,对司法机关干部施以重金、女色诱惑。其团伙成员大多因害怕樊华的淫威祸害自身、殃及家人而以死担责;极少数民警、法院领导干部在接受樊华的金钱及女色贿赂后,丧失了灵魂。这一切,都使樊华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未得到法律有力惩处,其团伙成员得以重罪轻判、轻罪获释。

  据了解,警方已经查实该团伙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84起,其中刑事案件47起,致两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这还不包括一些受害者因惧怕樊华团伙的淫威而至今仍不敢报案或作证的案件。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在樊华的组织、指挥或同意下实施的,但每一次都被他推得一干二净。这里仅以一起命案重新查实的真相,来透视樊华阴险狠毒之嘴脸。

  寻仇枪杀对手窝藏包庇手下

  2000年10月5日晚上,樊华涉黑团伙成员熊少华、胡可、吴志强等人在南昌市“蓝蝙蝠酒吧”玩耍时,与柯长、李建华等人发生矛盾,双方随后斗殴,两边均有人员受伤。熊少华通过敖国辉电话向樊华汇报,并要求拿出“家伙”找他们报复。听说吴志强被对方砍伤,樊华顿时火冒三丈,当即同意狠狠教训对方。他一边令熊少华、胡可等人迅速到十字街集合,一边开车送敖国辉到藏枪处取出3把枪。

  在十字街集合后,樊华躲在车里没有露面,他对行动的部署通过敖国辉发布下去。因考虑到对方有人员被砍伤,估计此时正在

医院救治。于是,敖国辉、熊少华、胡可各拿着一把枪,驾驶着丰田面包车、桑塔纳轿车在南昌市各大医院四处搜寻。

  第二天凌晨1时30分许,当他们来到南昌市第二医院时,将枪藏在衣服里的敖国辉、熊少华、胡可下车前往医院急诊室查找,认出两个打赤膊的男子是柯长一伙的人,敖国辉、胡可立即从衣服里拿出枪走上前。见有人持枪逼近,李建华等人便往大厅外逃窜。胡可立即朝地上开了一枪,喝令:“不准动,跪下!”李建华两人被迫折回,敖国辉平端着枪堵上,近距离对准李建华就是一枪,李建华跑出大门十多米后倒地死亡,与李建华同伙的另一男子趁机逃走。

  见开枪打死了人,敖国辉等人迅速驾车逃跑。在车上,熊少华打电话向樊华汇报。樊华立即指示熊少华等人逃跑、藏匿,并给他们送去了生活费。2001年7月,熊少华因经济困难,不便在外地藏身,樊华遂委托其朋友在南昌市上海南路物色了一套住房给熊少华躲藏。其间的租房、雇请保姆等生活费用,均由樊华负责开支。

  至2003年8月26日,熊少华、胡可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但他们都隐瞒了樊华在此案中调集同伙、提供枪支及窝藏、包庇的犯罪事实。

  敖国辉在抚州躲藏近5年,樊华共为其提供3万余元生活费用。2005年11月,樊华得知朋友涂建华在湖南筹备开办铁矿厂,便安排敖国辉到湖南某铁矿厂做事、躲藏。躲藏期间,敖国辉只与樊华保持着单线联系。直至2007年2月2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敖国辉一直使用“梅学军”的化名。

  小争执牵出大“罗汉”

  2006年8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城区,骄阳似火,热浪滚滚。

  当日下午3时20分许,“嘎——”的一阵刺耳刹车声,打破了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区的宁静。许多民警迅速放下手中工作,出门看究竟。汽车卷起的灰尘中,一名中年男子从车里钻出,跌跌撞撞地跑向办公楼:“救命啊,救命!有人要杀我!”

  光天化日之下,中年男子缘何逃到刑警大队躲避追杀?警方立即受理此案,并迅速展开调查。

  报案人叫陈宏彬。2006年,陈宏彬在红谷滩新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年8月20日,他来到新居打算

装修时,发现进出单元楼的过道被一扇另外加装的大门独占了,影响了他的进出。

  陈宏彬了解后得知,占据过道的这扇大门是江西某广告公司总经理李林所为。李林与陈宏彬在同一个单元购买了4套住房,并想将这里改造成公司的办公用房。于是陈宏彬找到李林,要求其拆除大门,恢复原貌,以方便出行。李林没有理睬,陈宏彬便上前制止施工队的装修行为,双方发生拉扯。

  几天后,李林打电话给陈宏彬,约他到绳金塔仿古街的迪欧咖啡厅商谈此事。

  当年8月25日下午,当陈宏彬如约而至时,咖啡厅外一伙人如临大敌:停在咖啡厅大门口的几辆车内,十多个戴统一红色袖标,手持砍刀、渔叉等凶器的人守候着,这分明是要逼陈宏彬就范。刚谈了几句,陈宏彬见势不妙,立即转身下楼。

  “弟兄们,别让他跑了!”陈宏彬刚钻进车,身后喊杀声就响成一片,有人拼命拉车门,有人用刀叉砸车,有人在疯狂地咆哮……陈宏彬迅速发动汽车,猛踩油门,车子冲了出去。就在这时,只听“嘭”的一声巨响,一把锋利的渔叉砸碎了车子的后窗玻璃。陈宏彬被吓坏了,以为对方开枪,开着车就冲向刑警大队报案。

  死里逃生的陈宏彬在向办案民警陈述事因时仍惊魂不定,端着茶杯的手在不停地颤抖着。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证实,当谈判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后,徐武、古江南、张鹏、范鹏飞等流氓恶势力成员在对陈宏彬实施绑架未遂的情况下,用砍刀、渔叉等凶器围截、砍砸陈宏彬的汽车。有人反映现场出现过一辆可疑的轿车,民警通过查寻这一可疑轿车,牵出了另一个人物——有证据表明,案发时,樊华就在现场。

  这立即引起了紧盯樊华多年的民警的警觉:樊华当时出现在那里,绝不会是巧合!

  秘密侦查一年摧毁樊华团伙

  樊华曾因寻衅滋事罪、  赌博罪两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此前,南昌市发生的多起影响恶劣的案件,都与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警方却苦于没有搜集到有力的证据,一直未能将其绳之以法。

  鉴于樊华关系众多、背景复杂且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等特点,西湖公安分局决定对他展开秘密侦查。

  通过近半年的侦查,警方不但查实了这起绑架未遂案是由樊华策划、组织的,还掌握了樊华涉嫌组织、领导涉黑团伙犯罪的证据。

  2007年1月30日,在南昌市公安局领导的指挥下,西湖公安分局采取了统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樊华涉黑团伙重要骨干及其成员27人,缴获枪支3把、子弹20余发、爆炸物11筒、砍刀11把及渔叉5把等作案凶器。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樊华这个“笑面罗汉”的黑恶嘴脸被彻底揭开,最终落入公安人员布下的天罗地网。

  2007年7月,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这起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督办的樊华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案由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7月17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此案指定由宜春市管辖。今年8月7日,宜春市公安局将樊华团伙的33名成员移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文/图 王健根 记者袁冰 实习生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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