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制定新型毒品量刑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10: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何晶茹报道) 今天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破获特大跨省贩运毒品案有关情况暨2007年禁毒斗争形势。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蔄牛,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蒋明东出席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会议。人民网进行现场直播。

  会上,有记者问:关于国内制毒的窝点的原料是从哪儿来?对新型毒品,比如说冰毒、摇头丸达到多大的量会定罪量刑,有没有什么标准?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回答,从这几年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国内情况是逐年上升。因为境外毒品向国内贩卖要经过一个很长的贩运途径。中间要经过很多路途、环节,存在很大的风险。在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被发现,被打掉。它的成本风险很大,所以这些年一些国外的毒枭和国内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国内秘密地设置一些毒品加工点、加工厂,在国内制贩毒品,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遭受打击。

  毒品原料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所谓的原料,绝大部分是一些化工的原材料。这些化工原材料用在正当途径,它就是正常的原料产品,生产提供人民正常生活用品和工业用品,但一旦应用于非法渠道,那就是易制毒化学品。关于量刑问题,我们国家法律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对于贩卖不同的毒品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海洛因达到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当然同时要根据其他各方面的情节、因素综合考虑。现在我国对其他的新型毒品比如说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正在制定量刑的标准,很快就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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