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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永泰居委会换届再曝贿选黑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16:43 记者观察
本刊记者 张基军 黄海霞 山东省莒南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鲁苏交界处,是革命老区。然而在这样一个具有悠久革命传统的地方,却惊现一出中国农村基层选举的“悲剧”。莒南县十字路镇永泰居委会在2005年1月6日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为争当村官,原居委会主任召集400余户村民代表开会,安排选举事宜,公开承诺凡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民,除正常每人按20元标准领取误工补贴外,凡投票选其为居委会主任的村民,每人按50元答谢。在其一系列的操纵之下,以十几万元金钱换来的1068票如愿当选为新一届居委会主任。 从2005年9月开始,就莒南县十字路镇永泰居委会出现的贿选问题,当地群众多次向上级反映,并到北京向中央新闻媒体和中纪委监察部等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法制早报》针对期间出现的贿选引发的一系列经济、刑事等问题进行了报道,中纪委和多家中央级新闻媒体也开始关注此事。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领导的关注下,临沂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贿选和选举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莒南县委也成立了联合调查工作组对此次选举进行了调查落实后,于2006年1月18日在十字路镇党委宣布永泰居委会第八届居民委员会选举无效,撤销了不合法的居委会主任职务及其他两位委员的职务。 时隔近三年,惊人相似的一幕再次上演! 2007年11月6日,按照有关规定,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永泰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期间,程序上出现很大的漏洞,有关部门指导不力,致使出现选举工作受挫的局面。群众意见很大,并再次浮现大面积的“贿选”问题,较上一届选举出现的贿选“价格”提升几倍! 在接到群众的投诉材料后,记者来到莒南县做了实地采访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11月6日选举当天,首先进行了候选人的选举工作,全村共有合法选民1319人,印制选票1319张。选举委员会规定:候选人的选举不能替代投票。这样,投完票后公布,收回选票1199张,无效票一张,有效选票1198张。在这一轮投票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被人们忽视掉了,在发票、收票的过程中,还有100多张选票在谁手中?在当日中午唱完票后,有人即提出质疑,询问剩余的空白票哪里去了?结果得到的答复是:已经销毁了!而这个销毁过程竟然是在没有任何监督之下进行的!这样的境况,实在让人不敢想象下去,难道…… 也有人当场提出,我们实际到场人数哪有一千人,又不能委托投票,哪来的一千多张有效票?当日下午,在已经出现选举程序问题,群众对先期进行的候选人的选举产生有较大争议的时候,选举委员会决定:就按选出的候选人投票!至次日凌晨三点,得到的选举结果是:只有一人得到超过选举人半数的票! 群众的不满情绪激涨,贿选的“黑幕”也就显现出来了。在记者随机采访的百姓中,他们如出一辙的说:拿到当选人的钱了,每人150元,是选举当天早晨六点左右,有人直接送到家里的。拿到钱的同时,还收到一张打印的字条,上面直接列出四个候选人的名字(记者将这样的纸条进行拍照),他们也给送钱的人按了手印。面对这样的选举,永泰居委会的几位年轻人告诉记者,这样的“民主选举”,不能真正体现民意,其实老百姓的心都凉了,只不过是走走形式,上演了一出闹剧。 群众的不满情绪激涨,“竞选”背后的“冰山”也显现一角。2005年3至4月,主要竞选人在其原承包的集体企业——路镇造纸厂历年欠缴近900万元承包费的情况下,策划将其改制、据为己有,后因党员群众极力反对并向上级反映而作罢。但该竞选人又于2005年11月18日未经集体研究,将原来每年年承包费120万元,改为年19.5万元继续承包,仅此一项,造成集体每年损失100余万元。目前,这家集体企业已经停产一个多月,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莒南县工业园区,一座占地百亩的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拔地而起,崭新的现代企业形象。而这家新的现代企业与集体企业没有任何关系,是竞选人和他三个兄弟的股份公司!原有的集体企业是年生产能力5万吨废纸造纸,新落成的这家企业是年生产能力为8万吨废纸造纸。记者在山东省环保局得知,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已经向临沂市环保局申请,近日,这家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将开工试产! 村民自治是安邦治国定天下的大计,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须臾不可离开的法宝。村干部是我们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农民群众的贴心人,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坚强柱石。因此,我们要选出村民心中的代表,真正为村民服务、忠于党和人民的好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地方选举法规定,对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涉嫌严重违法,特别是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应予以立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即民政局)是村民举报的法定机关,有责任接受村民的举报和申诉,并调查处理村民举报的违法行为。面对连续出现的选举和隐藏的问题,山东省莒南县县委、县政府应高度关注这一事件,应该让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让“肇事者”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才能避免屡屡出现的“悲剧”。还村民选举为“阳光工程”,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在记者希望得到莒南县委宣传部的支持,并就相关问题采访莒南县有关部门时,负责接待的县委宣传部彭副部长告诉记者,目前,十字路镇正在调整班子,下面的几个村换届选举还在进行,过几天一定有答复意见。 然而几天过后,莒南县有关部门给记者答复:经过调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贿选问题…… 对于此次事件的发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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