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企业纷纷要求重签劳动合同 政府紧急介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14:28 法制周报-e法网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核心提示2007年岁末,一部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让广东不少企业开始紧张。只不过,新法实施前的缓冲期,给了企业调整、规避的机会。一时间,广东部分地区劳资矛盾此起彼伏,“华为模仿秀”在岁末震荡了珠三角。有学者称:这场劳资博弈已到了一个新的临界点。

  ⊙法制周报记者 文峰 发自广东

  普立华员工质疑“福利体检”

  2007年11月11日,星期六。广东省佛山市中医院的采血车开进佛山普立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立华公司),设了8个采血点,对员工进行集体抽血化验。

  此事立即引起普立华公司部分员工的恐慌。有员工怀疑公司是为了抢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出台前,对员工进行“突击检查”。他们担心,一旦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将有可能被公司辞退。

  2007年11月19日,普立华公司对外发表声明称:“此次体检系应《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免费体检,系公司多年来福利。”

  面对媒体及员工的质疑,普立华公司在沉默了几天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张秀萍表示,此次体检是对员工进行的免费体检。体检项目也不仅是乙肝表面抗原,还有胸部透视和血常规等,所以并非歧视性检查。

  普立华公司负责人简达益说,公司在2007年11月12日调整了体检项目,不再对所有员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及肝功能检查,其他项目的检查继续进行。

  即使这样,不少员工在接受采访时称,还是怀疑企业体检的目的,“如果真是为了员工健康,那怎么说停就停了呢!”

  “奥的斯”降薪六成事件

  除了佛山市外,受“华为”旋风影响的还有广州当地企业。2007年12月20日,从世界最大电梯厂(奥的斯OTIS)广州公司内又传出消息,128名一线员工如果在当日下午5时仍不签计件意向书,则年底自动终止合同。有工人说,按新的计件方案,基本工资将比以前减少六成,他们坚决不同意,并以停工抗议。

  当记者赶到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后,从敞开的大门望去,看见约有一百名工人齐聚在厂区。记者从工人中了解到,引发工人停工的原因是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欲将工人基本工资降至40%。直接的导火线则是由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07年12月19日签发的“温馨提示”。上面清楚写着:2007年12月20日是生产部员工提交计件意向书的最后一天。如果员工在当日下午5时前仍未将意向书交回,或交回的意向书没有签名确认是否参与,将视同员工不参与计件工作。

  此后,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与128名工人进行协商,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2007年12月26日上午,工会代表、厂方代表、员工代表前往广州市白云区劳动监察部门再次协商。但到记者发稿时止,仍未有结果。

  “华为”事件 广东升级中

  2007年11月初,为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款,东莞塘厦镇某五金运动用品厂强迫工人一手签自愿离职书,一手签新合同,手法与深圳华为如出一辙。工厂的这一做法尽管遭到部分工人拒绝,但仍有1000多名工人被迫签订了新合同。反对最为激烈的130多名老员工,工龄均在10年以上,因为不愿签新合同而被迫离职。但他们拿起了法律武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这一现象继续发生。

  2007年11月20日,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近千名员工围聚在公司大门前,抗议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逼他们重签劳动合同。

  “那天我们被通知下班后到人力资源部签署劳动合同,另外还有一份名为《通知书》的协议,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跟着签了。后来听别人说,才知道签了协议后工龄会被归零。”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小张回忆说。

  这些只是珠三角近期众多让员工重签劳动合同事件的一部分。

  在广东采访期间,记者几乎每天上网或阅读报纸,都会看到相关的劳资纠纷报道。这一切,缘于《劳动合同法》的一项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某单位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将自动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除非严重违法,员工有来去自由的权利。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劳动法专家翟玉娟分析,企业逼迫员工重签劳动合同,根本上还是害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法律上,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不是一页协定就可以算数的。实际上华为的员工并没有离开华为,他们的工龄也不会因此被归零。虽然华为的员工通过书面协议同意公司的做法,但法律大于约定,约定不能对抗法律。

  政府部门紧急介入

  强迫员工辞职,将数年的工龄归零,然后重签劳动合同,使老员工变身为新员工。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夕,类似华为冒险打擦边球的集体辞职重签合同事件,在珠三角时有发生。继广州市政府发文叫停市属企业规模裁员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数量较多的应提前书面报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且要求制止用人单位违法引导劳动者辞职、变更用人单位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通知要求,对于个别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如违法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后改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立即予以纠正,责令用人单位恢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据悉,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组成7个督导组,目前正分别赴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有关情况的督导工作。

  社会学家、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马秋枫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比较,但我国的劳动力并不是无限多的,当更多的出路摆在面前时,粗放性的企业管理模式必将受到市场无情的惩罚。广东企业发展得早,最先尝到了经济发展的甜头,但是有收益就有责任,一些企业在发展中没有注重人文关怀、综合管理,最先富起来的地区,劳动者必然也最先觉醒或者最先感受到心理落差,所以劳资矛盾也比较突出。

  “企业的短视需要政府部门做出长久和权宜兼顾的举措来调节,比如最先富起来的地区,政府有义务打造出具有竞争力的就业环境,只有各个方面都优于竞争对手,才能保持领先地位,否则只能一时领先。”马秋枫说。

  (殷毅 陈纯丽 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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