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汇3人死亡矿难责任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2日19:21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2月12日电(记者 朱薇)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导致3名矿工死亡、数名矿工受重伤的合川三汇镇重大煤矿安全事故案作出公开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伍光辉、贺德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周才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被告人伍光辉所经营的本区三汇镇小湾煤矿榆钱井由于巷道矮小、资源枯竭等原因,先后被吊销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采矿许可证,重庆市合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此矿井井口实施封闭。同年3月,被告人伍光辉为牟取私利,与被告人贺德安共同商议后擅自将该矿井井口打开实施非法采煤作业,自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间,该矿井非法采煤共计13800余吨,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同年6月初,被告人贺德安、周才华先后发现该矿井正在实施采煤作业的K1煤层工作面顶板压力过大,存在重大隐患后,并将该情况报告给被告人伍光辉。然而伍光辉等三人在明知工作面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让工人在有重大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作业,最终造成杨三全、傅小全、陈光才3死亡、张正德等人受重伤的重大事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