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干部雇人扔重病乞丐致死获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01:20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 陈钢)陕西省宁陕县一民政干部为迎接上级检查,雇人将一名重病乞丐拉到邻县柞水县遗弃。商洛市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原广货街镇民政干部谌太林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6月29日,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民政干部谌太林得知在广货街镇政府附近有一流浪乞讨者。发现这名流浪乞讨者身体极度虚弱、且已不能行动后,谌太林不仅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积极救助,而是考虑到马上就有上级来进行卫生检查,因此安排出租车司机姜某和补轮胎个体户郭某将流浪乞讨人员送往邻县柞水县地界秦岭深山中丢弃。由于流浪乞讨者未能及时得到救助,于次日死亡。

  去年12月,柞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谌太林身为镇政府民政干部,负有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职责,但其在处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不是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反而雇人将流浪乞讨人员遗弃,致使这名流浪乞讨人员未得到及时救助死亡。谌太林的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谌太林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商洛市中院审理认为,谌太林系国家工作人员,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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