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原总裁助理贪污800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4:09 新京报
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原总裁助理贪污8000余万
昨日庭审中,洪杨文在逐字观看证言。通讯员 常鸣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原总裁助理洪杨文,被控贪污挪用8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昨日在一中院受审时,洪杨文辩称这些钱都是他挣来的,他是无罪的。

  当庭逐字观看证言

  检方指控,洪杨文曾挪用公司资产379万元注入自己的公司,利用职务便利将国有资产4800万元转入其控制的多家单位,并非法占有其中的3200余万元。检方还指控洪杨文伙同56岁的卢嘉启,通过“虚假诉讼”、“股权转让”的形式,将46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转让给卢嘉启个人控制的公司。

  洪杨文对所有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这些钱都是他挣来的。

  检方首先出示了洪杨文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称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洪杨文称大多数证据庭前没有观看,法警拿给他看时,数页纸的证据他看了近10分钟。

  证据中有一份是他被任命为总裁助理和分工的任命书,对此他表示,他只做了半年的总裁助理,检方应该把他被免去职务的决定也出示。

  洪的律师认为检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洪杨文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峡集团的章程规定集团是以多种经济成分为基础,逐步向股份制转化,这说明三峡集团实际上不是全民所有制。

  为公诉人上“财务课”

  检方指控洪杨文从自己承包的二级公司中挪用公款109万元。

  对此,洪杨文称,这家二级公司是三峡集团强迫他承包的,因该公司房产空置,公司想让他出资运行。

  洪杨文表示,根据他和集团的承包协议,上缴集团应得的利润后,二级公司的节余应属于他,他有权提款。他称,这家二级公司每动用万元以上的资金,都需要三峡集团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如果是你的钱,你自己不能动用吗?还需要集团同意?”公诉人问。

  “资金属性和财务制度是不矛盾的。”洪杨文回答,“三峡集团只有我的房地产部挣钱,集团正是为了平衡一些败类,不让我的二级公司好好运作。”

  洪称,他应聘到三峡集团时,带着一个房地产的项目。

  被告律师认为证据不足

  洪杨文的律师表示,检方并没有洪杨文所承包公司的账目,而且只询问了一名出纳人员,而案件侦查两年多,对于一些重要的证人没有询问,目前的证据不能证明洪杨文有罪。案件是有人举报引发的,但他发现举报者与案件有着利害关系,且有证据证明举报人正在私刻公章与他人签合同。

  公诉人称,反贪部门侦查时,发现洪杨文公司的大多数人员无法找到,而且多次要求洪杨文提供账目,洪杨文都没有提供,只能根据银行的记录对账目进行恢复。

  此案尚未审理终结,一中院今日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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