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原区长周良涉贿情节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02:46 新京报
北京海淀原区长周良涉贿情节披露
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

北京海淀原区长周良涉贿情节披露
  昨晚7时许,周良洛及妻子鲁小丹被警车从法院带走,原定两天的审理程序在昨日全部进行完。 实习生 李强 摄

  -涉案情节

  情节1 帮广告公司承揽业务

  涉贿金额:164万元

  周良洛的受贿行为早在朝阳区任职之时就已发生,时间为1998年。

  据查,1998年到2002年之间,时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的周良洛与一家名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关系密切,多次帮助该公司承揽广告业务。为感谢周的帮助,该公司总经理陈硕先后给予其“中介费”人民币99万元。

  蓝色家园广告公司主要从事北京大型户外广告的发布,在去年之前其公司拥有的户外广告占据了北京的主要环路。受奥运影响,目前该公司几乎已不做户外广告业务。记者昨日获悉,陈硕目前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还查明,因为在北京大正广告公司承接广告牌过程中提供了帮助。1999年至2002年,周收受该公司经理周京海给予的人民币45万元。

  北京波普广告艺术有限公司位于海淀区,检察机关发现,该公司经理黄少梅在1998年至2006年,先后给予周良洛人民币共计20万元,感谢周在承接广告牌过程中提供帮助。

  情节2 帮房产公司承接项目

  涉贿金额:1000余万元

  据统计,周良洛个人贿款中有近90%与土地审批和房产项目有关。一家名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被指控向周行贿最多。

  据检察机关调查,周良洛任海淀区区长期间,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土地审批及房地产项目规划等提供帮助,并在泰跃公司董事长刘军提出其公司面临财务危机,需要从其投资的稻香湖项目中撤资的要求时,为其提供了便利。2003年10月,周收受刘军给予的美金近93万元。2006年春节前收受刘军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

  据《财经》杂志报道,周良洛2002年主政海淀区后,泰跃公司发展迅速,相继开发了诸如“怡秀园”、“太月园”、“太阳园”等知名楼盘。

  另据有关部门调查,周良洛在任海淀区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开发“主语城”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并于2006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劲梅以给鲁小丹发工资、奖金的形式给予的人民币29万元。

  另外,周在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竹园”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并于2006年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00万元。

  情节3 其他项目中帮忙运作

  涉贿金额:200余万元及一套价值200万元的住房

  周良洛还多次介入其他项目,并收取“佣金”。

  北京瀚天诚信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飞,作为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在海淀区注册并选址建办公楼项目的中介人,在运作该项目过程中,周良洛为其提供帮助,并于2005年6月,收受周飞给予的人民币198万余元。

  在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的前期规划手续过程中,周良洛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于2001年,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小军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在任朝阳区副区长、海淀区区长期间,周良洛为北京永泰房地产公司催要返还款及协调隔离带拆迁问题提供便利,并在该公司竞争海淀区政府招商大厦选购办公楼的过程中提供帮助。2005年,该公司总经理给予周一套价值近200万元的住房。该住房位于朝阳门幸福二村,建筑面积达280多平方米。

  涉案公司

  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

  北京大正广告公司

  北京波普广告艺术有限公司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

  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

  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北京瀚天诚信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永泰房地产公司

  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链接

  刘志华案

  2006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中纪委审查查明,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星志国案

  2005年7月23日,从海淀区副区长卸任担任一国有公司老总的星志国被纪委人员带走。

  星志国,46岁,北京人。2003年5月,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在海淀区前区长周良洛的举荐下,星志国被任命为海淀区副区长,分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商务和编办等工作。在此之前,他担任过多年的海淀区财政局局长。

  去年9月底,星志国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一审宣判。判决认定星志国收受他人两笔行贿款,折合人民币240余万元;隐瞒其在境外的存款,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市一中院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星志国执行1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20万元财产。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陈俊杰 李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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