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涉黑案头目在法庭上保持领导派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07: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领导有方敛财有道

  游道明无疑是个精明人。

  通过走私汽车、开设赌场赚了钱之后,他用“第一桶金”去成立公司、收买打手,垄断当地的砂石及畜禽市场,敛取了近亿元的巨额资产;他做事处心积虑,懂得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一般躲在幕后策划、指挥,一旦东窗事发他就说有人扛着他的招牌去惹是生非,自己毫不知情;他懂得树立个人权威,管理上赏罚分明,手下都唯其马首是瞻。

  然而,2007年12月29日,这个精明人“栽了”——由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游道明等人涉黑一案在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开庭。

  虽然“栽了”,但是在法庭上,游道明仍然保持一副“领导者”的派头,当他的手下七嘴八舌为自己辩解时,他把手往下一压:“不要说那么多!”其手下就立刻识相地闭了嘴。

  涉黑组织里也有“执法队”

  根据调查,1997年以来,游道明以其弟弟游道庆、妹妹游道云、妹夫刘文彪、龚波及小舅子孙元贵等家族成员为基础,网罗刘昌茂、钟智勇等社会无业人员,逐步形成以游道明为首,以其所建立的赣州嘉道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设的赣州嘉道农资饲料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市三江砂石供应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为依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赣州市境内实施了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偷税、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2001年10月29日晚,为取得赣州城区章江、贡江、赣江河道采砂权,游道明串通参加竞买的郭某等人(均已被判刑),商定以400万元以下买断城区三江河道的采砂权。在游道明的指使下,游道庆等人安排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混入拍卖会场,对其他参与竞买的人进行威胁、恐吓,使他们不敢举牌竞买,最终游道明等人顺利取得了三江河道的采砂权。

  为了垄断赣州的砂石及畜禽市场,一方面,游道明在公司内部成立了所谓的“执法队”、“畜禽保安队”,由游道庆、钟智勇具体负责,上路设卡,拦截检查运砂石、家禽的车辆,所收罚款的50%作为奖金发放给“执法”队员。另一方面,游道明及其手下拟好“霸王条款”,强迫砂场主、采砂户与其签订,达到他们强占砂场的目的。未向游道明交纳保护费的砂场业主,将不被允许生产经营,导致这些砂场荒废,业主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赣州的砂石市场被游道明涉黑组织垄断前,砂价为6元/方,砂砾价为9元/方,垄断后价格翻番,砂价为15元/方,砂砾价为25元/方,群众怨声载道,而游道明涉黑组织则从中攫取了数千万的非法利益。”办案检察官透露。

  “银弹”攻倒一批官员

  赣州市三江砂石供应有限公司成立后(以下简称三江公司),采取内外两套账的做法偷税。为了不被查处,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游道明和郭某等人商量后,分别送给赣州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科科长谢某3万元,送给章贡区地税局赣江分局局长洪某、副局长胡某共5万元,换得了这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高抬贵手”。

  一审判决认定,三江公司仅2004年5月至2005年11月间,就偷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共计379万余元,占应纳税额的52.4%,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409万余元,其中游道明偷逃个人所得税257万余元。

  为了让三江公司的第一轮河道采砂经营权能延期经营,同时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第二轮河道采砂权,2003年至2005年,游道明指使游道庆等人送给赣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钟某、黄某共13万元,送给赣州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处长蔡某5.4万元和美元2000元,并送给河堤处价值49万元的轿车及办公设施等物品。

  在他们的“关照”下,三江公司第一轮河道采砂经营权延期5个月,第二轮河道采砂权也被游道明等人在未经过公开拍卖的情况下取得。

  “案发后,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被赣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审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游道明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偷税、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赌博、单位行贿及对单位行贿等11项罪名,判处游道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400万元。2008年1月8日,游道明等9名涉黑组织成员全部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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